北方網消息(通訊員郭玲 江輝):6日,三名外籍貨主因不瞭解我國的法律法規,未經許可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證”登作業外輪,被南疆邊檢站查獲。
6月6日下午14時左右,南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執勤民警根據船舶動態登上停靠在南疆5號碼頭巴拿馬籍某外輪,準備收回該船船員登陸證時接到通知,稱該輪由於貨物裝卸速度過慢,出境動態推遲。就在全船上下加緊作業的時候,三名外國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瞭解,三人分別爲伊朗人和印度人,是該船貨主,因爲第一次在我國登外輪辦理業務,並不知道在中國登外輪需要辦理登輪證,代理也沒能及時告知,誤以爲持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就能登輪。
邊檢機關提醒外國朋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證》是由市、縣公安局根據外國人來華的事由不同,而頒發的允許外國人在中國大陸短期或長期居留的行政許可證件,而外輪則是外國領土的延伸,需要登輪者到外輪停泊港所屬的邊檢機關辦理《登輪證》獲得登外輪的行政許可,兩者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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