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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美化市容環境,規範天津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從今天開始,中心城區154條主幹道路、快速路、17條放射線、外環線、高速公路、國道(天津段)及其兩側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本市16片重點繁華地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周邊地區、海河綜合開發改造規劃區域、風貌建築保護區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是這次專項治理的範圍。
昨天,市政府發出《關於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專項治理的通告》,指出凡是沒有經過市容環境管理部門行政許可,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或是設置期滿沒有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的,要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沒有拆除的,將被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經過行政許可准予但沒有按行政許可內容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要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改正,否則也將被依法強制拆除。利用固定線路運營的公交車輛設置的車體廣告,要予以規範;其他車輛禁止設置車體廣告,凡已設置的,要自行改正,否則也將被強制拆除。在這次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治理中拒絕、阻礙執法部門執行公務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昨天,市政府還發出《關於開展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明確了本市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地區和道路範圍內,在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及各類指示牌上設置的戶外廣告,全部拆除。
從現在開始到本月30日,爲各責任單位和戶外廣告企業自查階段;從7月1日起到9月30日,爲本市重點治理違法設置和不規範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階段,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將對逾期沒有自行拆除的違法戶外廣告設施,依法強制拆除;市電力公司將對違法廣告設施實施斷電;市監察局將對各單位盡職履責和治理情況進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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