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針對高考低分學生的鉅額詐騙案6月6日一審宣判,山東省德州市中級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濟南市某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原副院長劉堅和無業人員楊振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一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3、4月間,無業人員楊振與濟南某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劉堅預謀以給高考低分學生調劑國家統招計劃生爲名騙取錢財,並商定高考低分學生調劑爲“正式本科”的“收費標準”爲:濟南大學泉城學院1.2萬元、濟南大學2.1萬元、山東大學5萬元。
同年5月中旬,劉堅和楊振二人以濟南某大學工作人員的身份來到德州,將僞造的“濟南某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實習基地”和“IBM軟件工程人才培訓基地”兩塊銅牌送到德州市某專修學院,騙取該學院副院長陳某的信任。劉堅聲稱自己能把高考低分學生調劑成國家統招計劃生,讓陳某聯繫生源,楊振負責收錢。截至同年7月底,陳某聯繫高考低分生141人,並分10次將338.9萬元交給劉堅、楊振。其間,劉堅還以辦理高考調劑生爲名,騙取黑龍江2名學生家長現金9萬元。
法院還查明,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劉堅夥同楊振私刻濟南大學和山東大學公章,購買收款收據,以能辦成人高等教育結業證、專升本爲名,騙取康某等人爲其擔任“招生人員”,共爲其提供生源47人,並以收取報名費、學費爲名騙取現金43.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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