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近日報道,約有74%的大學畢業生在求職時遭遇過就業歧視。而在性別、經驗、年齡等就業歧視之外,更有一種“學校歧視”讓畢業生感到煩悶。
在公佈招聘信息時,一些用人單位註明只接受名牌或重點院校的畢業生;有的用人單位要求有重點大學的博士、碩士學位仍不夠,非要看應聘學生的本科是否在重點院校就讀;更有甚者,還查他們的小學、中學是否在重點校唸的,似乎只有小學、中學、大學一路重點校念下來,纔能有找工作的底氣。應聘者學歷也要“查三代”,這種做法豈不怪哉?
用人單位一味追求人才錄用名校化,或者有“名校出來的學生水平高”的想法,或者有製造“轟動效應”、提升單位“知名度”的考慮,但此風一長,弊多利少。而且不論真才實學、只講名校牌子,所招來的人才未必都適合實際崗位工作。避免人才錄用名校化,不僅是對求職者的尊重,更是人才市場發展的需要。倘若沒有機會平等、地位平等、規則平等的市場環境,就不可能實現人力資源的充分流動,也就不可能實現人才潛能的充分發揮。
當用人單位採取更加開朗、寬容的用人態度時,他們將會廣納賢才,才能收穫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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