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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出生僅5天的男嬰, 5月24日2時前後“失蹤”了。事發地點就在杭州第四人民醫院的婦產科病房。目前警方已發出協查通報,尋找被盜男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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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電腦
收取接收器LAR發出的信號,監控網絡工作情況,顯示標籤及報警信息
網絡
連接LAR及出口監視器至控制電腦
LAR
接收嬰兒防盜標籤發出的信號,傳輸標籤信息至控制電腦
出口監視器
安裝在出口處,發射出的信號可以被附近的嬰兒防盜標籤檢測,傳輸有關信息至LAR
嬰兒防盜標籤
檢測出口監視器和母親標籤發出的信號
母親標籤
發射信號至附近的嬰兒防盜標籤
嬰兒電子防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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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被盜嬰兒無蹤影
2004年7月3日,一名在順德樂從醫院出生不到48小時的小寶寶,被一名“醫生”以做“肝功能檢查”爲由,從新媽媽劉蓮妹身邊抱走,從此消失得無影無蹤。談起嬰兒被盜,樂從當地人對當時這一事件仍記憶猶新。那名穿着醫生服裝,多次到病房爲多位產婦檢查的神祕女子到底是真醫生還是假扮醫生的盜賊?至今沒有定論。
李家向醫院索賠70萬元。當年11月中旬,順德法院判定樂從某醫院賠償李波、劉蓮妹經濟損失、精神賠償費共計69566.5元。
隨後,李家兩口子踏上尋找孩子的漫漫征途。記者瞭解到,他們至今仍沒有孩子的任何消息,當地公安部門也未有破獲案件的消息傳出。
無獨有偶,南海黃岐醫院也發生過這樣一起嬰兒盜竊案。1998年2月1日凌晨,產婦周秋蘋在黃岐醫院產下一健康男嬰,當天上午11時40分左右,周秋蘋及家人發現嬰兒失蹤,之後一直下落不明。周秋蘋夫婦於是起訴黃岐醫院,要求賠償嬰兒丟失後的精神損失等費用共50多萬元,但南海法院以嬰兒是在其家長直接監護下丟失爲由駁回了訴訟請求。
2000年,經過再次上訴,佛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黃岐醫院沒有盡到安全保護義務,對嬰兒的丟失負有責任,並判決黃岐醫院賠償周秋蘋精神損失費2萬元,承擔訴訟費用。但失蹤的孩子同樣再也沒有回到親爹孃的身邊。
轎車截獲五嬰兒
2007年6月3日,河北省高速交警南宮大隊查獲一輛被盜車,從車內搜出5名出生剛10天左右的嬰兒。由於歹徒逃竄,5名嬰兒的身份成爲一個謎。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曹愛平作出批示,公安廳派員參與破案,5名嬰兒將接受DNA檢測,以便準確地尋找他們的親生父母。
佛山市順德區一家醫院不久前投入鉅額資金安裝了國內首套嬰兒防盜系統。這套從北美進口的高科技設備爲醫院嬰兒安全保護量身定做。由於醫院爲此收取每天15元的嬰兒防盜費和25元材料費,一些產婦於是質疑這個收費不合理;更有產婦認爲,這套設備是否真的能夠有效防盜還有待觀察。
嬰兒防盜系統現身醫院
記者在順德區該醫院婦產科住院部看到,這套由加拿大引進的嬰兒防盜專用系統主要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安裝在樓道牆面上的感應裝置,另一部分是套在嬰兒腳上的磁片感應器。
該醫院一些醫護人員認爲,以人工爲主防止嬰兒失竊的方式已經證明不可靠。因爲不法分子的手段往往令人防不勝防。
記者隨後從嬰兒防盜設備經銷商處瞭解到,目前這種設備在新加坡的醫院也有使用,在中國內地該醫院屬於第一家。
記者從知情者口中瞭解到,該醫院之所以花費巨資購置嬰兒專用防盜設備,是因爲之前順德樂從、南海黃岐等地醫院連續發生嬰兒失竊案件。“一旦發生這樣的案件,對於產婦家庭、嬰兒自身、醫院等各方面都是非常沉重的打擊,因此花這筆錢值得。”該醫院保衛科秦科長說。
額外收費經物價局備案
對於收費問題,醫院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鍾女士說,這種設備是醫院花巨資專門購買的,產婦受到的是特別護理,況且醫院單獨收費符合有關規定。
鍾女士隨後出示了一份順德區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嬰兒電子防盜系統”項目收費有關問題的覆函,上面覈定其性質屬於非基本醫療的特需服務項目,允許其按照每日15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防盜系統5秒內有反應
對於產婦對嬰兒防盜系統功效的質疑,醫院嬰兒防盜系統技術維護人員解釋了該系統的工作原理:“嬰兒在一定的距離之內,警報系統就會報警。嬰兒一旦離開感應距離,或者將其腳上的磁片感應系統破壞、取下,報警系統會立即作出反應。”
醫院保衛科秦科長說,犯罪分子即使想取下嬰兒腳上的磁片裝置放在5米之內,也根本不可能,因爲套在嬰兒腳上的磁片和整個膠環是一體的,膠環裏面是電源線,“取下就會破壞膠環,膠環一旦被破壞就會自動報警。而且每個嬰兒的牀位、編號都在電腦系統之內。如果出現問題,在5秒鐘之內值班室內的電腦系統就會準確顯示出事嬰兒的牀位、號碼。”
秦科長透露,這套設備在北美地區使用非常普遍,國外使用這種設備的醫院目前爲止還沒發生過意外。
醫院防盜爲何產婦埋單
對於醫院安裝嬰兒防盜系統,剛做母親兩天的張女士認爲,每天15元的費用不算多,“這樣能讓我們更放心了。”
但剛剛出院的產婦陸女士則表示:“醫院安裝嬰兒防盜系統我們支持,但是每天收15元我有意見,確保嬰兒安全顯然是醫院本身應盡的責任。”
陸女士說,她生產時住院7天,出院結賬時發現其中有105元屬於嬰兒防盜費用。“我一直認爲,醫院的住院費用、護理費用已經包括了防盜、意外傷害等內容。因此額外收取防盜費不合理。”
據瞭解,如今醫院的愛嬰區幾乎打起了“保衛戰”,爲防止嬰兒被偷、被換或者抱錯等意外事故,各大醫院如臨大敵各出奇招,全方位、多角度的“寶貝計劃”正風風火火地進行。
愛嬰區嚴如“軍事要地”
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保安科的李科長介紹說,產房的保安比“軍事要地”還要嚴密,只設一個有保安24小時看守的出入口。產婦的親屬前來探視、送餐都必須登記,覈對產婦的病牀號、姓名等,經過保安與護士確認後才能放行,而且一次只允許兩人以下探視。“我們要求保安要熟悉每一病牀的產婦姓名、家屬情況等。”李科長說。
記者瞭解到,佛山市各級醫院的產科,都有類似的門禁規定。而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還在病房的窗口、平時封閉的緊急通道出入口安裝了紅外線報警裝置。
女保安24小時巡視產房
各大產科愛嬰區的保安人數,通常都比其他病房要多。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保安科李科長介紹說,除了值班的醫護人員巡視、門口保安24小時守門外,他們還安排了女保安在產房內進行24小時的巡視。另據某醫院醫務科負責人介紹,“晚上11時後大門就關閉了,除了陪夜的家屬,其他人都不能探視。內部有值班醫生,外面有護工和保安,病房門口、走廊出入口有監控設施,這樣總該萬無一失了吧?”
禁入外來兒童揹包須打開
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和佛山婦幼保健院不約而同規定,不是在本醫院出生的寶寶都不得進入產後愛嬰區。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產科主任陳蔚瑜介紹說:“非本醫院出生的孩子,就算是會走會跳的大孩子,都不可以進入愛嬰區,以免引起混亂。”保安科李科長還介紹說,進入愛嬰區的產婦親屬如果帶有揹包、旅行包之類,都會要求他們在離開時打開檢查。
防盜嬰護士採取貼身戰術
佛山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郭曉玲介紹說,嬰兒離開產婦的病房去進行治療、洗澡和餵養等程序,除了家屬陪伴在旁之外,必須有一名當班護士貼身保護,以防抱錯或被偷走,連家屬自己也不可以隨意把孩子抱離產婦的房間。
陳蔚瑜說,護士把嬰兒抱離病房時必須填寫表格寫明護理事項、簽名確認,抱回病房後再由產婦或家屬簽字確認。
盜竊嬰兒構成何罪
一個出生僅5天的男嬰, 5月24日2時前後“失蹤”了。事發地點就在杭州第四人民醫院的婦產科病房。目前警方已發出協查通報,尋找被盜男嬰。《今日早報》圖片
我國《刑法》並未直接規定有盜竊嬰兒罪,涉及盜竊嬰兒的主要有以下規定:
第239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盜竊嬰兒的,認定爲綁架罪;
第240條規定,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認定爲拐賣婦女、兒童罪。
還有一種情況是,竊嬰目的是爲了自養,並無勒索財物或出賣的目的,因此不能認定爲綁架罪或拐賣兒童罪,而應以拐騙兒童罪論處。《刑法》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盜竊嬰兒的行爲,客觀上使嬰兒脫離了其法定監護人,侵犯了嬰兒的人身權利和其家庭關係,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應認定爲拐騙兒童罪。拐騙的方式既包括欺騙、利誘,還可表現爲其他方式,當然也包括使用盜竊手段。
醫院斥巨資防盜遭質疑
記者從佛山各大醫院產科和保安部門瞭解到,不少醫院都接觸過這套嬰兒防盜系統,但醫院負責人紛紛表示,保護嬰兒安全重要的還是完善內部管理。
安裝成本高實用性不強?
對於順德區某醫院斥巨資爲嬰兒配置“護身符”的事,佛山多家醫院的產科和保安科負責人表示,先進的科技設備不一定是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內部的人員管理要完善。佛山婦幼保健院副院長郭曉玲介紹說,之前也有人向其推薦過類似設備,但由於成本較大,安裝後如何收費也很成問題,容易引起爭議。保安科經過評估,覺得相關設備實用性不強,所以沒有采用。
醫院防盜嬰須綜合管理
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產科主任陳蔚瑜醫生也說,“以前其他地方出現的嬰兒被盜現象,很多時候都是作案者假扮成醫護人員,這說明醫院管理上有漏洞。只要在嬰兒交接、出院手續上設計好完善的手續、出入口管理比較嚴格,這些問題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另外,不少鎮級醫院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由於醫院產房規模不大,管理起來難度比大醫院小,所以暫時不會考慮引進。
用熟不用生陪護很關鍵
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產科主任陳蔚瑜介紹說,他們平時除了對保安和醫護人員強調防範嬰兒被盜外,還向每位在醫院生產的產婦及其家屬宣傳安全問題。陳蔚瑜提醒,產婦休息時一定要儘量安排兩個人在旁陪護和照顧寶寶,除了僱用專業的月嫂等陪護人員外,最好有親屬一直在場。僱用陪護人員也要提前熟悉,本來就是親屬朋友的就更好了。
陳蔚瑜說,在愛嬰區經常有這樣的情況,有些年紀大的產婦家人或陪護人員,喜歡把寶寶抱到病房外面,在走廊跟其他住院產婦的親屬和陪護人員閒聊,“其實這有很大安全隱患,應儘量避免。”
七部門下發指導意見
要求創建“平安醫院”
5月10日,衛生部、中治委等七部門下發了《關於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創建“平安醫院”作爲加強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公安機關要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嚴厲打擊侵害醫護人員、患者人身財產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針對醫院場所存在的突出治安問題,適時開展治安專項整治行動。據悉,今年下半年起,衛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組成調研督導組,對二級以上大型醫療機構創建平安醫院工作進行調研、指導,總結經驗,研究提出“平安醫院”考覈標準和考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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