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商務局沒收豬肉後賣掉
打擊私宰,維護市場穩定,這是國家賦予商務部門的職能之一。然而,定安縣商務局卻如此執法:將從定安縣仙溝蔬菜市場上沒收來的“未經定點屠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問題”生豬肉,倒手轉賣給了一名肉販,該肉販隨後拿到市場上公開銷售。
據瞭解,定安縣商務局沒收的該批“問題”豬肉,是海口市有關部門檢疫過的合格豬肉。
肉販子稱定安商務局沒收放心肉
海口市動物防疫檢疫站認定的放心肉,全部被定安縣商務局沒收。沒收的豬肉,後來竟然被定安縣商務局轉賣給了一個關係戶肉販子,拿到市場上公開銷售。6月13日,海口市瓊山區甲子鎮新民辦事處新民農貿市場肉販子羅義發向本報反映。
羅義發說,6月13日早晨5時,他和同市場的兩位同行莫開連、吳富安合宰了一頭生豬。經過海口市動物防疫檢疫站、海口市商務局、瓊山區甲子食品站新民屠宰點的聯合檢驗檢疫,認定產品合格,出具相關票證並蓋章認定。
中午11時許,羅義發聽說一街之隔的定安縣仙溝農貿市場無肉可賣,他匆忙趕到了海口市瓊山區甲子鎮畜牧站新民分站,辦理了《出縣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手續,三人拿着30多公斤生豬肉到仙溝農貿市場擺攤銷售。
當日中午1時許,莫開連和吳富安正在仙溝農貿市場擺攤賣肉,定安縣商務局、定安縣食品公司等負責人突然來到了市場,搬起肉攤上的生豬肉看了看,二話沒說,就將豬肉搬上了車。
“我們有手續,憑啥扣我們的豬肉?”莫開連稱,儘管他和吳富安一再作解釋,但對方人員不爲所動。無奈,吳富安跟着執法車一直到了定安縣食品公司。
沒收豬肉被食品公司轉賣
“既然是執法,一切都必須按照法律程序按部就班地進行。”莫開連說,執法現場,他即向商務局執法人員提出了疑問,爲什麼不開具沒收手續?後來打電話一再催問,定安縣商務局纔給他開具了《生豬屠宰違法案件當場處罰決定書》:“銷售未經定點屠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生豬產品,現責令你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作如下處罰:警告,罰款,沒收生豬產品17.5公斤,沒收屠宰工具2把……”
定安縣商務局林明龍、程祝富、楊元光等執法人在處罰決定書上籤了名。沒收豬肉隨後被拉往定安縣食品公司。
後來,定安縣食品公司副經理週日明給肉販子莫振京打了個電話。等該人到來後,執法人員在沒收的豬肉上蓋上了章,以4元/斤的價格,將沒收的豬肉轉賣。吳富安當時在現場。
莫開連稱,6月13日下午4時,他了解到被定安縣商務局沒收豬肉的去處後,立即趕到了安達蔬菜市場,以3元/斤的價格,從莫振京肉攤上,“追回”了7.5斤豬肉。
莫振京又是何許人?莫開連告訴記者,此人系定城鎮大衆集貿市場的一名肉販子,家住定城鎮山椒村。定安縣的肉販子那麼多,沒收豬肉爲什麼最終到了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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