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這種兩年前火爆一時的網絡日記,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
起初,博客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這得益於博客的新鮮和刺激:有一個小小的天地,可以充分地展示自我,不論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可以讓別人感受到自己的氣息。
於是,不論名人還是凡人,一股腦擠到了這裏。名人藉助這方天地,靠着粉絲們的熱情支持,將名氣飆升得更大,就盼着“天下誰人不識君”的日子快些到來;凡人也不甘落後,吆五喝六,渴望博客給自己帶來不菲的影響,至少有一些眼光看過來。拿扳子的來了,搬磚頭的來了,扛鋤頭的也來了。發表不了文章,還不能過過文字癮啊。再不行,摘抄別人的也可以。
實際上,日記這種形式本來是私密的,一個屬於個體的空間。現在公之於陽光之下,讓衆多目光瞻仰着,無數張嘴品評着,內容就需要特別小心,隱私不能說,對別人不友好的話不能說,甚至行文也應該嚴謹起來,從標點符號到一字一句都馬虎不得。
可誰又能捨得把如此多的功夫花在一個叫好不叫座的博客上呢?誰又願意把精緻的文字才能在這裏無病呻吟呢?
另一廂,世界越來越精彩,誘惑越來越巨大,忙忙碌碌的人們,誰有閒暇顧及那些與自己根本不相干的事情呢?
這似乎註定了博客的命運。
但博主們仍然不能善罷甘休,想出了無數的損招,就爲了吸引眼球。洋相便出來了:有借博客罵嘴吵架的;有在博客裏播放黃色錄像的;有在博客裏談隱私的,都是一些見不得人的無聊透頂的牀頭夜話。更有甚者,某學校的考題直接從某作家的博客裏下載出一段文字,請學生至少挑出其中多少多少處錯誤。到底是替人出名,還是噁心這位青少年的偶像,就不好判定了。
總之,爲了留住看客不同心態的眼球,隱私是越刺激越好,罵人當然要選名人,越露骨越有點擊率。
這樣一來,缺乏以上要素的博客就慘了。打開那些無名小卒的博客,真有些不忍心,發表了幾百篇日記,而點擊率也就幾百次,評論、留言少得可憐,可以想像,除了自己,幾乎無人光顧。在博客羣裏行走,很難看到因爲文字寫得漂亮而受到格外垂青的博客。更有不識時務的一些名人,將博客出版成書,印數可觀,買家卻寥寥無幾,顯然是把別人無所謂的偷窺和自己的流水賬太當回事了。
博客漸行漸遠,還要在那裏陶醉嗎?倒不如別處轉轉,也許有更好的風景。(文/呂高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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