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消息,18日下午,安徽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陳曉燕透露,該院已於6月8日對黃山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洪明(副廳級)立案偵查,其所涉嫌的罪名是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此前,吳洪明已被免去黃山市政協副主席職務。這是近年來因爲涉嫌瀆職犯罪而被該省檢察機關查處的最高級別的官員。
報道稱,吳洪明曾歷任旌德縣縣委副書記,黃山市徽州區區委副書記及區長,歙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黃山市副市長,蚌埠市副市長等職,2006年2月,當選爲黃山市政協副主席。檢察機關初步查明,吳洪明在擔任蚌埠市副市長期間,濫用職權,違規爲開發商減免有關費用,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此外,他還非法收受開發商等相關單位的賄賂,數額巨大。
據瞭解,吳洪明案件是該省檢察院在查辦蚌埠市土地系統瀆職犯罪案件中發現線索而查處的。在吳洪明之前,檢察機關已立案查處了蚌埠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局長劉國華、原副局長馬炎等6人瀆職、受賄案,其中要案4人。目前,吳洪明案件又帶出了蚌埠、黃山兩地其他系統官員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且涉及人員衆多,檢察機關正在進一步查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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