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經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冠軍退役後因盜竊學校財物被本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公訴至法院,日前,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他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昔日被媒體譽爲中國體操隊的“希望之星”因觸犯刑律被判刑,再次引發人們對退役運動員保障制度的思考。
陳東(化名),4歲開始練體操,1993年-1995年在國內一家省級體工大隊進行體操訓練。1995年,12歲的陳東入選國家體操隊,曾獲得全國、世界等多項少年組冠軍。18歲便獲得2001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體操單項冠軍,2001年世界體操錦標賽團體第五。後因雙腳的大筋斷裂於2005年退回省隊,後退出省隊。2007年4月9日下午,陳東從河北滄州坐汽車來到本市。當日晚22時許,被告人陳東沿一大學圖書館外接樓梯上到三樓,鑽窗進入閱覽室,盜竊聯想牌LJ2000型激光打印機一臺,價值人民幣1399.3元,數額較大。被告人運贓途中,經羣衆舉報被公安機關抓獲。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接受採訪時表示,本案被告人陳東交待,因爲傷情嚴重,至今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按照一般的社會公共醫療標準獲得的治療費用遠遠不能應付基本生活開支,是導致他試圖以犯罪的手段來暫時滿足個人的需求的主要原因。以陳東爲例,運動員自小進入體校訓練,再到省隊、國家隊,金牌成爲了他們追求的唯一目標,這是很多運動員傷病纏身、提前退役的原因。另外,陳東退役後一直沒有正式工作,主要原因就是他文化水平較低難以融入社會生活,他們的能力與就業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又顯現出來。
許多退役的運動員都曾經萌生過求學的想法,但當他們退役後常因年齡、精力等因素制約,最終成功走入大學校園的人卻寥寥無幾。退役運動員也面臨着生存的壓力,他們也想通過求學掌握一技之長,以便能夠更好地生活。國家和社會應該理解支持退役運動員,幫助他們圓求學之夢,最後,他也希望相關部門加強和完善保障政策,解除運動員的後顧之憂。作爲運動員應該意識到,從事競技運動只是生命中的一段經歷,並非全部內容。要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不能寄希望於取得一兩次優異的成績或拿個冠軍就一勞永逸了,運動員要不斷學習,提高自己,在思想文化水平,尤其是法律意識方面也要跟上時代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