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3500萬元,加上每年的設施運行費525.6萬元投入治污,換來的是節省水費、排污費、農賠費、污水處理費等,每年可達2921.65萬元的綜合效益,而且兩年就可收回全部治污投資。耗水排污大戶中鋁貴州分公司,就是這樣通過技術攻關減排治污,使高濃度污水全部轉化爲再生水二次利用,實現了污水零排放,也爲企業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先污染後治理、邊污染邊治理、只污染不治理”,曾經是一些地區及企業發展經濟的慣性思維。這些地方和企業往往只算眼前賬、局部賬,算來算去,治污似乎都是一筆得不償失的支出賬。中鋁貴州分公司曾在這種思維下,將污染大戶的“黑帽子”戴了幾十年。
這家企業的最終實踐證明,只要換個角度看問題,創新治污思路,學會算大賬,捨得投入資金和技術力量治污,輔之以精細管理,治污減排就不是“賠錢的買賣”,而是獲益匪淺的“贏家買賣”。中鋁貴州分公司正是在許多企業忽視和犯難的治污環節,走出了治污爲贏新路,還獲得了多項國家專利。
節能減排治污不僅僅是企業一家的事,也是各地政府的職責;而如何調動企業的治污積極性,政府部門也是責無旁貸的。在促進和幫助企業節能減排治污的過程中,有關政府部門既要要求企業算治污的收支賬,更要幫企業算經濟和社會兩個效益的大賬。
還要用好政策槓桿,一方面,不能讓污染企業交付的罰款比治污成本還低,可以心安理得地大肆排污;另一方面,還要支持企業用新技術、新手段、新方法科學治污,將“末端治理”轉變爲“源頭控制”,用優惠政策促進節能減排新技術在全社會共享,使企業內部科學運轉的“小循環”,最終帶動起全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循環”。從這一點上說,治污無論對企業或是地方政府,都不是“賠錢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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