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黑磚窯事件被曝光後,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相關部門都非常重視,採取了積極措施解救受害人,並正在陸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透視這起黑磚窯事件,我們不得不追問:爲什麼一個在眼皮底下存在了4年之久的黑磚窯,最先是由媒體來揭開其黑幕呢?當地的公安和勞動部門都幹了啥?
不妨先看看當地公安部門的“作爲”。5月23日上午,媒體記者帶着受害人的父母奔赴山西解救兒子,另一個農民工也求這兩名家屬帶走,這兩名家屬在徵求警察意見,希望多解救一個孩子時,當地警察卻說:“不是你們的人不要管!”
在這些老實巴交的農民眼中,只有警察才能把他們救出“苦海”,沒想到得到警察這根“救命草”也抓不着。
作爲警察面對受害人不去解救,反而還嫌人管閒事,出面阻撓。這種做法真的是讓人沒法理解。難怪有網友懷疑,這警察與黑磚窯窯主是同流合污。
即便當地公安部門是工作失察,那麼,當有人報案要求解救時,警察如果能順藤摸瓜,黑磚窯也不至於存在這麼長時間,那些受苦的農民工也許能早點擺脫“魔爪”。
再來看勞動部門的“作爲”。有報道稱,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表示,“我們人手有限,根本就查不過來”。
我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勞動監察部門有義務對勞動用工單位的用工情況,包括用工單位的勞動合同、勞動報酬、勞動保險等進行督察。這是法律賦予勞動監察部門的一項職責。“人手有限”,聽起來好像是一個執法資源不足的問題。但我們不禁要問:人手再有限,在長達4年多的時間裏,難道一個縣的磚窯都沒法查完嗎?顯然以“人手有限”作爲藉口,是站不住腳的。
更有甚者,在黑磚窯事件中,竟有個別勞動監察人員還參與販賣農民工,拿走被販賣的農民工應有的勞動報酬。這說明了個別勞動監察人員從黑磚窯事件中是得到了好處的,這也就回答了他們爲什麼面對黑磚窯非法用工不去制止的問題。
縱觀這起事件,公安、勞動部門的種種“作爲”讓人有理由懷疑:某些“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恐怕不僅是不作爲的問題,這些人與黑磚窯窯主是不是利益共同體?這種懷疑,我們相信,隨着公安部和最高檢察院派出的調查組的深入調查,最終將會給出答案。
目前,一輪解救被拐騙民工、打擊黑磚窯主的專項行動目前正在山西全省開展,山西11個市已開始用工大檢查,尤其對小煤礦、小磚窯、小工隊、小作坊、小企業進行全面排查。
不能否定這樣的專項行動對於在一段時間內解決黑磚窯的問題是有作用的,但是我們更希望的是職能部門能各盡其責,不要總是等到出了事故才藉助專項行動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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