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志安):在天津市公安機關開展的治爆緝槍專項行動中,公安薊縣分局加強了對涉爆單位的安全檢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時發現一起違規私藏爆炸品案件,並將兩名違反爆炸物品管理的爆破員依法行政拘留。
爆破員俗稱“炮手”,是負責石料廠開山採石爆破的工作人員。6月20日,薊縣白澗鎮進財石料廠在完成了上午的爆破工作後,還剩餘21枚火雷管未用。中午吃飯時,該廠“炮手”趙某某及王某某二人貪圖方便,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雷管清退回庫,而是把21枚雷管藏匿在開採場面的石料中,便揚長而去。雖然中午時分炮手離開了工作區,沒有了爆破工作,但是裝卸石料的剷車並沒有停止工作,全然不知情的剷車司機駕車逐漸向藏有雷管的石料堆推進。21枚雷管可以產生相當於1680公斤重量的衝力,一旦將雷管引爆或與石料一起裝入車中,流入到社會,其後果將不堪設想。
公安薊縣分局治安科民警在對當天上午清退爆炸物品進行審查時,細心的民警發現了這一情況,立即驅車到該石料廠查找。民警趕到時,剷車正要鏟運這堆藏有雷管的石料,治安科民警及時制止了操作,找到21枚雷管並安全將爆炸物品送回倉庫,排除了這一險情。由於炮手趙某某、王某某沒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貪圖方便而違法蠻幹,經審理,二人雖認識到了問題的危害性,但最終還是被公安薊縣分局依法予以了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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