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協委員楊志翔僱凶殺人
因懷疑手下員工舉報自己嚴重的經濟問題,政協委員楊志翔竟僱請三名凶手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鬧市街頭,持砍刀將金剛連砍十五刀。然而,此性質惡劣的傷害案,公安部門只拘捕了其中兩名凶手,卻對主凶以『另案處理』,對僱凶者以『證據不足』而釋放。人們不禁要問:省政協委員僱凶殺人,緣何逍遙法外?
舉報者的災難:砍的就是你!
要他一條命多少錢?砍掉他一條腿多少錢?這種過去在西方暴力影片中纔有的僱凶殺人鏡頭,近年來竟在我國某些角落出現。
發生在湖南長沙的省政協委員、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為封口僱凶殺人案,頗令人深思。
凶殺案就發生在長沙市東風路。2007年2月13日,那天星城長沙飄著細雨, 41歲的金剛就在這裡意外遭到砍殺。雖經醫院大力搶救,但最終終身致殘。
2007年6月10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因沒錢治療而提前出院的金剛家中,被砍傷的金剛坐在輪椅上,仍處在昏迷狀態,八十歲的父親正含淚守在一旁。老人哭著向《新湘報》講述了事件的經過:楊志翔約金剛到烈士公園西大門結帳,楊兩次推延見面時間,金剛在這裡遭到了三名不明身份的凶手砍殺。
金剛的父親說,我做夢也沒有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向湖南省人民檢察院舉報了楊志翔以假按揭、騙取銀行資金和侵佔國有資產等犯罪行為,而遭此大難。金剛被砍傷送到醫院時,醫師說再晚幾分鍾就沒救了。
據金剛的父親介紹,金剛也是楊志翔房地產公司的職工,因為金剛有私車,因為公司當時並沒有交通工具,身為老總的楊志翔就經常使用金剛的車,公司適當給點油費補償。金剛基本上成了楊志翔的司機,發現了楊志翔很多經濟問題。
說著,老人向記者出示了金剛向省檢察院舉報楊志翔的材料。老人說,令他做夢也沒想,此舉居然會引發一場大禍……
2007年6月12日上午,記者又一次來到金剛的家,看到躺在床上的金剛身上到處繃滿了紗布,紗布上的血跡依稀可見。
一見到記者,金剛掙紮著坐起來。他向記者講述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記者發現,雖說時間己過去了四個月了,但他至今還心有餘悸。
金剛告訴《新湘報》,2007年2月12日,楊志翔打電話約他2月13日下午三點半到烈士公園西大門見面商談原公司帳目結算方式,接到電話後,金感到很高興,還以為楊是要把公司的帳搞清楚。
2月13日下午,金剛開車到解放西路接公司的副經理羅昌國一起去見楊志翔,下午3時30分金准時趕到了東風路上的烈士公園西大門,沒有看到楊志翔。於是,金剛就打電話給楊,告訴他自己已經到了,並問楊能否趕過來。楊說他在從湘潭回長沙的路上,要到下午5時30分纔能到長沙。金剛和羅昌國只得在車內等。
兩個小時又過去了,金剛下車站在烈士公園西大門口一直等待,還是沒看到楊志翔來,正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是楊志翔打來的,楊在電話中說,還在回長沙的路上,見面推延到晚上七時。金剛和副經理羅昌國於是到旁邊的楊裕興面館吃了一碗面,吃完面又到建設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了錢後,往西大門走,開始金剛還比較警惕,走幾步回頭望看有什麼人跟蹤沒有。沒發現什麼異常情況,金於是放松了警惕。當走到長沙汽車電器廠門口時,後面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金剛回頭一看,三名手持砍刀的男青年向他追來。還沒等他反映過來,頭頂就挨了一刀,後腦也被砍了一刀,他用手護著頭部,手也被砍斷了。
三名歹徒異常凶殘,出手極快,不到三分鍾金身中十五刀,當即倒在了血泊中!時間是下午5時42分,地點距烈士公園西大門僅僅50米。
金剛事後回憶道,『遇襲時我根本就沒反映過來,當時就懵了。出於自救,我還喊了聲:你認錯人了!但凶手卻惡狠狠地回答,砍的就是你!』
隨後就見三個人手提砍刀在金剛頭部、胸部、背部、腿部一頓亂砍,不知道是怎麼倒地的,只見鮮血在地上流了一片,這時金剛纔注意到自己胸部血肉模糊,想用手去按傷口止血,見左手也砍開一個大口子,露著砍斷的骨頭,血流如注。路人用金的手機拔打了110、120電話報警。
當天和金剛同行的羅昌國告訴《新湘報》說,那天出事時幸虧他跑得快,背上只挨了三刀,手上挨了一刀。如果再慢一分鍾,他也許會砍得更慘!
『我和金剛取完錢就往回走,突然有人在我的手背上打了一下,回頭一看,兩位一高一矮的二十歲左右的男青年拿著砍刀在砍我,我一口氣跑到馬路對面的一飯店,看到有位武警就坐在他的旁邊,武警問我,你身上怎麼有血,我告訴他我被人砍了。這時,金剛打電話告訴我,他被砍了。我向110、120報了警。』
2007年6月15日,記者特意來到案發現場,對有關情況進行了調查,並走訪了有關目擊者,了解到的情況如傷害人所說一致。目擊者告訴記者,三凶手砍人後乘坐—臺白色捷達車從容離開。
凶手落網:主謀浮出水面
不到10分鍾120救護車趕來了,醫護人員馬上在現場對金實施壓迫止血,路人協助120把金緊急送往湘雅醫院附一醫院搶救。據參與搶救的主任醫師介紹,金現場失血超過2000毫昇,處於失血休克狀態。對金的搶救手術持續了十個多小時,共輸血輸液6000多毫昇。
經過湘雅醫院附一醫院檢查診斷,金剛左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左跟腱開放性斷裂,左前臂伸肌腱斷裂,多處皮膚裂傷,左頂骨骨折。入院時體查為左腕背側5CM長傷口,尺橈骨骨外露並斷裂,左手腕背伸受限,左手血運感覺可。左小腿外側一25CM長傷口,肌肉外露,左小腿下段前側一10CM長傷口,跟腱白腱肌結合處斷裂,左足蹠屈受限,胸背可見4處長度不一份口5CM,深及肋骨。
主持手術的醫師告訴《新湘報》,金剛當時大量失血,如果再晚來10分鍾,後果就不堪設想。
案件引起了國家公安部、省公安廳和長沙市公安局領導的重視,湖南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李江,副廳長唐中元、張朝維,長沙市公安局局長龍建強相繼做出批示,嚴肅查處此案。2007年3月10日,距案發快一個月,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區分局刑警大隊經過縝密偵查,掌握了確鑿證據,一舉將二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獲,還有一人在逃。從審訊中警方得知,肖哲供認:買凶系犯罪嫌疑人楊柯所指使。3月21日警方將楊柯抓獲。金剛的父親告訴記者說,5月12日下午,長沙市公安局督查室彭主任和開福區公安分局法制科佘科長及辦案警察等四人來到家中了解情況時,彭主任對我們家人說,楊柯被刑拘後已供認其父楊志翔僱凶殺人的犯罪事實,並且有提審時的錄音和錄像資料記載。
長沙警方立即將案情向省公安廳匯報,省廳及時向省政協報告了案情。省政協做出了同意公安對楊刑事拘留的決定,3月22日,楊志翔被刑事拘留。
金剛一家感到了—絲安慰。然而,4月13日,開福區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為由對楊志翔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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