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湖南省及衡陽市兩級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瞭解的情況中獲悉,衡陽市石鼓區黨政軍機關辦公樓整體遷建項目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要求。
衡陽市石鼓區黨政軍羣機關現有辦公用房十分擁擠,進出交通不便,且地處城市商貿中心,影響了城市功能分區。爲積極推進城市化進程,加快衡陽市擴容體制步伐,按照衡陽市的發展規劃,石鼓區委、區政府經慎重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後,報衡陽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進行區黨政軍羣機關整體搬遷,並按照中辦發[2003]3號文件的要求,於2003年10啓動了機關整體遷建工作程序,自2004年4月份開始,先後取得湖南省發改委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衡陽市規劃局項目選址規劃批覆、湖南省建設廳核發的選址意見書、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項目農用土地轉用、土地徵用批文、衡陽市規劃委員會批准的項目整體規劃方案、衡陽市規劃局審發的工程規劃審批單和規劃紅線圖及衡陽市建工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報建的各項手續齊備。
據瞭解,衡陽市石鼓區黨政軍羣機關整體遷建採取分期建設方式進行,該項目徵地398.02畝,其用地構成:一是在建的區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區直部門單位辦公區用地65.7畝,主要爲荒地、山林地,沒有佔用耕地;二是擬建的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武裝部辦公房用地69.3畝;三是強制性規劃保留的山體91.95畝;四是城市道路等公共用地代徵48.7畝;五是區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建設用地5.85畝;六是其餘116.52畝擬作爲其他用地。其中,第一期58畝,已按國土政策有關規定,進入掛牌轉讓程序。
目前在建的第一期工程於2005年開工建設。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安排,擬搬入區四大家機關及區直部、辦、委、局單位(含二級機構),辦公樓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項目實際建設總建築面積36417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面積19675平方米,人均建築面積爲15.5平方米。其它包括政務中心3816平方米,會議中心2411平方米,地下車庫3288平方米,區委黨校、區老幹活動中心6117平方米,檔案室1110平方米。項目的總建築面積及人均使用面積均符合原國家計委計投資[1999]2250號文要求。同時,該項目概算總投資4887萬元,含土建工程、二次裝修、道路管網、園林綠化、土石方及其他投資。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是兩部分:一是從區財政預算中累計安排建設資金3000餘萬元,二是將舊辦公樓出讓籌措2000餘萬元。辦公樓項目單位綜合造價低於國家規定的上限額度,裝修已定爲普通簡單裝修,總投資將控制在湖南省發改委的批覆投資範圍內。
據悉,由於衡陽市石鼓區黨政軍羣機關整體遷建項目仍在建設中,爲確保該項目建成後符合國家政策,省、市兩級相關職能部門將進行跟蹤監督,嚴格要求建設單位控制裝修標準,確保整個工程投資控制在概算範圍內,並督促建設單位繼續搞好項目的資金管理和招投標管理,認真做好工程的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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