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近日報道,深圳市在保姆中推行社會保險,保姆與家政服務公司簽約後,公司給保姆繳納保險費。15年後,參加社會保險的保姆就可以享受深圳的養老保險待遇。
在人們的習慣意識中,保姆只是臨時工。有的人當了幾十年的保姆,還是病無所醫、老無所養,醫療、養老、工傷什麼保險也沒有。迫於無奈,很多保姆幹不到幾年就改行。
“三百六十行,行行要人幹”。家政服務也是一種職業,除分工不同外,在社會價值上與其他從業人員無任何區別。其他從業人員享有社會保險,保姆何以就沒有這待遇?當然,社會保險機制尚不完善確是原因之一,但也不得不承認,這裏面也有部分職業歧視的原因。
隨着就業的多元化和生活的多需求,保姆已成了社會不可缺少的職業,從事保姆工作的人也越來越多。如果保姆職業不被認可、缺乏必要的保障,勢必會誤導人們的就業觀和價值觀,影響保姆從業人員的職業穩定。
當然,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不可能在一天兩日之內將所有從業人員都納入社會保障之列。只希望有關部門在社保建設與管理中,別忽視保姆及與此類似的“不起眼”的羣體,應像關心其他從業人員一樣關心他們,早日把他們納入社會保險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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