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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天過去了,現場仍有個地方在冒煙
有人在現場撿到燃燒過的爆竹
6月19日上午,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的幾位居民到本報反映:6月6日凌晨3時左右,達拉特旗樹林召鎮發生了特大火災及爆炸事件,爆炸聲驚醒了睡夢中半個城區的居民。達旗消防隊出動全部警力撲滅了大火,控制了爆炸,但事故中心的六個庫房全部被炸毀,庫房中的貨物被燒毀,周邊近百戶居民的房屋被震裂、窗戶被震出、玻璃被震碎。然而,時至今日,火災原因仍未查明,受災戶的損失也沒有人來賠。
接到居民的反映後,本報記者冒雨前去調查。
★現場:個別地方仍在冒煙
6月19日上午9時45分,記者一行乘車冒著大雨來到達拉特旗樹林召鎮。
下車後,記者很快打聽到了火災現場——達旗土產轉運。據了解,該處在一個民民區裡。
隔著警戒線,記者透過望遠鏡看到,發生火災及爆炸的是一排東西方向的庫房,有六七間,房頂及鐵門全部炸沒了,現場到處是破瓦殘垣。在現場的東面,地上到處是煙花爆竹的碎屑,顯然,這裡曾儲存過煙花爆炸,正因為這個緣故,最東面這間庫房被炸平,東牆飛到了旁邊的麥地裡,前後牆又將前後院的房子屋頂衝塌。而中間存放摩托車、電動車、家具等的庫房只剩下殘骸。令人驚奇的是,西面放飼料的庫房還冒著煙,雖然達旗已有四五天連降大雨。據看院的老人說,飼料裡有油料渣,火不好滅。為了防止再次引起大火,他們就把一輛灑水車24小時停在那兒,每天灑一次水。
★居民:以為發生了地震
在采訪中,據70歲的退休職工劉楞講,他家離火災現場100米遠,但6月6日的那場火災,還是把他家的5塊玻璃及3個紗窗震碎了,兩間涼房牆壁也震得裂了縫。他覺得這次火災是他70年以來見到的最大的一次。
遠在1500米以外的達旗工商銀行家屬房的趙女士講,那天晚上,只聽一聲巨響,把她從睡夢中驚醒,她以為地震了,穿著睡衣就滾下了樓,後來發現西邊火光衝天,纔有鄰居說那可能是炮廠著火了,也有人說是別人把鞭炮存放在那兒著火了。
據了解,這次火災至少驚醒了一半樹林召鎮的居民,有近百戶居民家牆體裂縫、玻璃破碎,而損失最為嚴重的是四戶租用該處庫房的人。據租戶王登雲說,他們幾個人租這兒的庫房已經4年了,每年的租金由每間1000多元漲到了現在的2000多元,他租了其中三間,分別存放的是摩托車、電動車和潤滑油。在這次火災中他損失最大,有50多萬元,而租戶程憨損失了13萬元,潘富貴損失約為16萬元,孫培清損失6萬元。
王登雲說,火災過去快半個月了,事故原因也沒有查明,他們不知道損失該由誰來承擔?
★消防:正在調查起火原因
火災發生後,理應是消防部門最先趕到現場。而這次火災,由於發生在居民區,離達旗實驗小學(一完小)僅有100米遠,又有爆炸聲,所以,達旗的各個警種、多個部門的領導都趕到了現場。
據達旗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隊長石利強介紹,他的轄區正是爆炸現場那片,聽到爆炸聲,他就去了現場,但經過仔細勘查,已排除了人為縱火的可能。因此,他們設置完警戒線後,就將案件移交給了消防。
對此,達旗消防大隊的高峰大隊長介紹說:『當時是6月6日凌晨3時30分,大街上一個路人報警稱那兒著火了,我們便動用全部警力去滅火,經過10個多小時,纔把火勢控制住。起火原因我們還在調查之中,因為這次火災沒有明顯的起火點,原因不好判斷。如果這周排查不出來,下周我們准備對現場進行清理,到那時,我們再請專家來查看。當然,個別火災,也有最終查不明原因的,這次火災也很有可能是這樣。火災損失的計算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來完成,我們只負責查火災起火原因。』
★安監局:誰的原因誰承擔責任
在采訪中,許多居民反映,這次火災如果沒有那些煙花爆竹,火災所帶來的影響也不會那麼大,那麼多居民的房屋也不會受損。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在居民區是不允許儲存煙花爆竹的。那麼,這個居民區的大裡怎麼會非法存放如此威力巨大的煙花爆竹呢?
對此,達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李飛局長是這樣解釋的:在2006年,達旗共有11戶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權的經營戶,為了安全起見,經與這11戶協商,由他們投資,在達旗遠郊專門建立了一個很大的專門存放煙花爆竹的庫房。但這次火災卻又暴露出了有人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的現象,達旗安監部門已在火災現場扣押了100多件爆竹。在火災中爆炸的大概有50多件爆竹,其中有一部分還是禮花彈。非法儲存這些煙花爆竹的薛女士認識到了自己的過錯,向安監局主動交了2萬元罰款。
李局長還指出,這次火災事故消防部門負責火災原因,安監部門則負責的是定損工作。可是,那幾天由於火災原因沒有查明,租房戶不讓清理現場,因此,他們就無法一一核實現場的爆炸殘留物。不過,租房戶這幾天已聽從了消防部門的建議,同意清理現場,之後,安監局就能定損了。至於此次事故該誰來承擔責任,誰該為受災戶的損失賠償?李局長認為,等事故原因查清了,認定是誰的原因,誰就承擔責任。但如果原因一直未查明,則應該由出租房屋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同時,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人也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房屋所有權人:我的損失最大
據調查,發生火災的這個大的所有權人為張文革,那麼,張文革對此事又是怎麼看待的呢?
據張文革講,他是在多年前下崗後花錢買的這個地方。這個地方佔地面積共6000平方米,興建的大部分是庫房,且房權證為營業性用房。這次火災共燒房屋800多平方米,如果按現在的行情算,至少也值60多萬元。張文革認為,這次火災他的損失是最大的。至於庫房裡存放鞭炮這件事,張文革說,那是他親戚暫時存放的,也不給錢,但存放了多少他不清楚。而火災起火及爆炸到底與存放的煙花爆竹有沒有直接關系,他不能確定,只有等消防部門的調查結果了。
★達旗政府:正在全力協調此事
據了解,『6·6』火災事故發生後,達旗政府副旗長馮峰立即組織公安、消防、安監、城建、工商、稅務、中介等多個部門召開了緊急會議,並且成立了兩個小組,一個小組負責火災原因調查,一個小組負責財產定損工作。
為了讓受損居民的損失盡快得到賠償,達旗政府已經讓各居委會逐戶進行了登記,好在最快的時間內彌補受災戶的部分損失。那些租用庫房的受災戶的損失應該怎麼辦呢?記者采訪了當時參加『6·6』火災事故會議的達旗政法委書記張眾志,他說,達旗一向很重視消防工作,無論是在自治區60周年大慶時期,還是今年在達旗召開的鄂爾多斯市兩個文明經驗交流會,他們都會一如既往地重視。這次火災事故,達旗政府也在積極地協調,請專家來查原因。如果原因查不明,像這種情況應由法律說了算,法律『判』下是誰負責,誰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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