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長於幼軍6月26日下午在山西省進一步開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擊“黑磚窯”專項行動暨督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要狠抓落實,確保山西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效果。
于幼軍指出,爲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省、市、縣三級政府都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組,勞動保障、公安、國土、工商、經委、民政和工會等部門爲成員單位,集中時間、力量,逐村逐鄉對勞動用工情況進行地毯式排查治理,重點打擊拐騙打罵民工、強迫工人勞動、違法僱用童工及智障人員等刑事犯罪行爲,整治所有企業的勞動用工秩序。對無證企業的取締由工商、國土部門負責。規範勞動用工由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和工會負責。打擊犯罪和查處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和腐敗行爲分別由公安和紀檢、監委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莊進行地毯式排查,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幹部包村,分片包乾、責任到人,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
第二,聯合行動,嚴格執法。勞動保障部門要在發揮好專項行動牽頭組織協調職能的同時,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的監督管理,尤其是農村地區的執法巡查工作,及時查處和糾正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爲。
公安機關加強對企業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繼續在全省範圍內進一步全面排查嚴厲打擊非法拐騙、強迫民工勞動的違法犯罪活動。對專項行動發現的拐騙、強迫民工勞動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及時予以立案查處。公、檢、法部門密切配合,儘快依法處理一批“黑窯主”、“黑工頭”、“黑中介”,決不讓一個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強化鄉(鎮)基層工商所職能,依法堅決取締未取得營業執照而擅自組織生產的磚瓦窯及其它企業;堅決糾正營業執照過期或未通過年檢企業的違法經營行爲。
經委系統做好實心粘土磚生產企業的清理整頓工作,按“堵”、“疏”結合的原則制定行業規劃和監管辦法,聯同國土資源部門開展磚瓦窯無證開採和違法佔地的專項整治並分類處置。民政部門對關閉、取締的企業及磚瓦窯中身份不明的智障人員和流浪人員實施救助,並負責送返原籍。
工會組織依法監督企業勞動用工情況,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公檢法機關要深入查處“黑磚窯”事件背後的腐敗以及行政不作爲和失職瀆職行爲,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那些爲非法磚廠、非法煤礦等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對轄區內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拘禁、強迫民工勞動、非法使用童工和智障人員等刑事犯罪行爲不聞不問、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對已被媒體揭露、接到羣衆舉報有失職瀆職和腐敗行爲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依法紀立案調查,一經覈實,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宣傳新聞部門要改進和加強宣傳輿論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專項整治打擊行動進展的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把握宣傳輿論的主動權。
于幼軍表示,各職能部門要強化責任,協調配合,聯合行動,依法處置,形成嚴厲打擊非法用工的高壓態勢。
第三,宣傳發動,全民參與。認真貫徹實施《山西省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在全省廣大黨、政、企幹部中深入進行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維護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教育活動;加強對農民工的普法教育,提高他們依法保護自身權益的能力。深入發動羣衆,各市縣都要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人民羣衆對非法生產的企業進行舉報。
在農民工居住、工作場所設立維權標識,公佈當地公安、勞動保障、國土、工商和工會等部門的維權舉報電話,方便羣衆舉報。同時,有關部門要規範勞務市場,加大對“黑中介”的打擊力度,努力使農民工進入勞務市場,通過合法渠道尋找工作,減少被拐騙機會。
第四,認真督查,堵塞漏洞。省政府從26日起到7月13日,將組織勞動、國土、經委、工商、公安、民政、地稅、安監、監委和工會等十個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11個督查組,對全省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爲期半個月的督查,以推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紮實開展,收到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