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草案)》曾在二次審議稿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社會公佈國家教育考試相關信息及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但最新消息是,已經進入三審的這一條例(草案),取消了關於禁止學校炒作高考狀元的相關規定。
有關人士評論,要想不炒作高考狀元,必先治療高考。因爲,狀元是從高考這個鏈條上生產出來的———如果高考不“瘋狂”,狀元也不會引起這麼多人的瘋狂。什麼時候讓高考進入常態、處於理性狀態了,什麼時候人們的狀元情結就會自然大爲減退。
每年隨着各地高考成績的陸續公佈,各省市的高考狀元也相繼“出爐”,於是各個學校忙着向社會“報喜”,“狀元”一時成爲社會的熱點和公衆茶餘飯後談論的關注點,也成了一些學校、地方領導、媒體、商家炒作的資本。
儘管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媒體都在大力呼籲:不要搞“高考狀元”報道,對“高考狀元”的過度宣傳,將對社會風氣和教育改革有着不良影響。但各地炒作“高考狀元”依然是禁而不止。一個默默無聞的中學生轉瞬成爲新聞人物
今年,隨着高考成績的公佈,渝西某縣兩學校爲爭高考狀元,大打廣告仗,紛紛向社會宣稱自己學校出了全縣的高考理科狀元。一時間,當地市民稱被狀元廣告“轟炸”得“暈頭轉向”。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該縣A中學以電視點播和散發傳單的方式向社會宣傳:全縣理科第一名陳某,671分,畢業於A中學。
該縣B中學也不甘示弱,立即以電視點播、在街上掛橫幅、散發傳單等方式宣傳:B中學今年高考又創佳績……最高分668分獲得者彭某,爲全縣理科狀元。
B中學的校長認爲:“陳某雖然是671分,但除去市級三好學生加上的10分,考試成績只有661分,狀元還應該是彭某。”
A中學校長則針鋒相對:“市級三好學生加分是國家認可的,狀元應屬陳某。”他同時“揭發”:“彭某是B中學上一年級學生。去年高考成績爲627分,在重慶某重點中學復讀一年後,今年回縣以社會考生的身份參加高考,沒在B中學讀過一天書,是‘一些’學校在玩文字遊戲,有炒作的成分,不實宣傳對A中學有些負面影響,也是對我們的挑釁。”
B中學校長稱:“彭某雖沒在我校上學,但他在我校參加高考,名譽就該歸我校。
當地市民稱:“兩個學校爲爭生源各封狀元並大打廣告的做法,偏離了辦學宗旨,讓人覺得好笑。”更多市民則戲稱:“兩校爭搶狀元上演的鬧劇,其背後無非是爲爭生源,爭人民幣。”
事實上,爭搶狀元並不僅僅限於學校,“狀元”二字的含金量,得到了不少商家的認可。在他們的盛情相邀下,狀元們頻頻參加他們的種種產品宣傳活動。
上週末,重慶某電腦公司請來該市今年高考狀元做形象代言人,並在電腦城前面現場簽名贈書,爲其新推出的一款特供“狀元電腦”大造聲勢。
高考狀元,讓一個平時默默無聞的普通中學生轉瞬成爲新聞人物,同時也變成一些商家眼中的香餑餑,一塊利用價值不小的“廣告牌”。攀比高考升學率和名校升學率是對學生和家長的誤導
今年高考前,重慶市教委特別規定,不準學校向社會公佈考上清華、北大的學生名單,嚴禁市招辦對各校的高考錄取學生情況進行統計並據此排名,也絕不向社會或學校公佈所謂的“高考狀元”。
“本校學生考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固然值得慶賀,但考上重慶大學、西南大學也是學校的光榮。”重慶市教委主任彭智勇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中國不只是有北大和清華兩所大學,像重慶本地也有一批非常好的高校。評價一所學校的好壞並不是看升學率或考上名牌大學人數的多少。各中學競相攀比高考升學率和名校升學率是對廣大學生和家長的誤導,也違背了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
彭智勇稱,重慶市教委禁止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對本校高考錄取情況進行宣傳,更不能以考上北大、清華的學生多少或者所謂“高考狀元”進行炒作,對不聽“招呼”的學校,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高考狀元”是高考的產物,近年來希望淡化高考狀元的呼聲很高。針對高考狀元被過度追捧的現狀,一些有識之士呼籲給“狀元熱”降降溫,理性看待高考狀元,確實很有必要。
香港大學去年在內地收取本科生,共接到17個省市4848份申請,半數申請者高考成績超羣。出人意料的是,該校最後錄取的250人中,11名各省市高考“狀元”因面試成績不理想,被拒之門外。大學教育應培養學生的全面素質,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提法,就是培養學生“學會生存、學會做人、學會合作、學會學習”。因此,考分自然不是衡量人才優劣的唯一判據。香港大學的做法對國內的人才評價觀,有相當的警醒意義。叫停炒作高考狀元,並非輕而易舉
此前,《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社會公佈國家教育考試相關信息及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如果學校撞上紅線,比如炒作高考狀元,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將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
然而,最新的消息是,目前已經進入三審的《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草案)》取消了關於“禁止學校炒作高考狀元”的相關規定。
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榮根6月26日稱,三次審議稿中刪去這項規定的原因有二,一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這個問題持不同的兩種意見,爭議較大;二是審議人員認爲,對這款規定,學校很容易規避,無法根本禁止,達不到制定這款規定的初衷。“管不好,也管不了,乾脆就沒寫進法規”。
“現在的學校從小學一年級到大學都在對學生排名次,分數的炒作不利於人才的培養。”作爲支持保留該規定的一方,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的張敏認爲,成績差距是必然存在的,而排名公佈和炒作考試狀元影響學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學校之間惡性競買生源,必須通過立法來根治這種行爲。
同樣支持保留該條規定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萬世坪說,制止炒作排名現象會遇到阻力,但是地方權力機關應當對此表明態度,通過立法來引導社會、學校、家長。
而反對保留該規定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陳永翔則認爲,對學校靠排名、炒“狀元”追根溯源,是因爲應試和就業競爭壓力的存在。應試不改,排名或炒作就永遠存在,就沒有辦法控制。“出臺法規不具有操作性,執行不了,不如不制定”。
對此,有關人士評論,對高考以及圍繞高考所產生的各種關注,其實是“不由自主”,要想不炒作高考狀元,必先治療高考。因爲,狀元是從高考這個鏈條上生產出來的———如果高考不“瘋狂”,狀元也不會引起這麼多人的瘋狂。如今在狀元身上,“寄託”着多少利益啊———考生的錦繡前程,家長的望子成龍,學校的“教導有方”,政府的“增光添彩”,商家的錦上添花……狀元如此“重要”,怎不叫人趨之若鶩?可以說,什麼時候讓高考進入常態、處於理性狀態了,什麼時候人們的狀元情結就會自然大爲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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