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鄭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從7月1日起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規,女性參保人員在規定的年齡段內可自選退休年齡。
《鄭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今後,鄭州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只要正常繳費達到繳費年限15年,就可享受到和城鎮企業退休職工同等待遇的養老金。其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爲20%,比城鎮企業職工繳費比例低8%,但兩者的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是相同的。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考慮到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時有中斷,難以確保本人達到規定退休年齡,因此《辦法》規定這類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可自願申請向後延長繳費年限,最多不超過5年。
《鄭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還規定: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達10年以上,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女性參保人員,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本人可選擇50週歲到55週歲辦理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