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廉政風暴如望甘霖,但當廉政風暴真的撲面而來,爲何卻沒有馬上引來熱切關注,沒有馬上成爲焦點話題?
中央政府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的通知出臺未久,日前中紀委又發佈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
其中指出:自規定發佈後30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對拒不糾正或者本規定發佈後違反本規定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幾乎同時,北京機場集團董事長李培英因涉嫌貪腐而束手就擒。年僅63歲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前局長鄭筱萸,更因貪贓枉法而被一審判處死刑,這是中央一級國家機關中第一個被判死刑的高官。權威人士評論說,此舉彰顯了中央政府的反腐決心。耐人尋味的是,官員自殺事件近日亦屢有發生。
一場全國範圍的廉政風暴,正在拉開大幕。
這場氣勢恢弘的廉政風暴,反映了執政黨深刻的危機意識、憂患意識,反映了執政黨自我更新的強烈願望。而省級黨委換屆漸入尾聲;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四大直轄市紀委書記垂直管理的佈局基本完成,也爲當下的廉政風暴奠定了組織基礎。
敢於向全國貪官發出最後通牒,沒有精神和物質上的充分準備,是不可想象的。考慮到近年反腐利劍頻頻出鞘,而相繼有劉志華、王守業、何閩旭、劉維明、陳良宇、杜世成等一批高官落馬,更可以斷言,這場廉政風暴並非突如其來,而是早就在醞釀之中。執政黨壯士斷腕的決心和魄力,不容置疑。
1950年代處決劉青山、張子善,被民間傳爲美談,香港當年的廉政風暴也一直令人神往,生動地反映了公衆對於政治清明的渴望。在這種民意背景下,鄭筱萸的死刑和中紀委宣佈的“三十天大限”,正合時宜,應該激動人心,應該帶動一場公共討論。
但是,輿論界的反應卻是平靜的。人們對廉政風暴如望甘霖,但當廉政風暴真的撲面而來,卻並不是馬上引來熱切關注,並沒有馬上成爲焦點話題。
這固然是可喜的,反映公衆心理越來越趨向理性和成熟。但這同時也反映公衆心理的另一面,值得警醒的一面。
誠然,反腐是在向縱深推進,但腐敗也在持續蔓延,反腐和腐敗一直在賽跑。而只要腐敗的籠頭沒有被扼緊,民生就仍要不斷被腐敗踐踏,公衆的普遍憤怒和普遍焦慮就會持續增長。
與普遍憤怒和普遍焦慮如影隨形的,是一種普遍的無力感。由於民主法制建設需要時間,公民權利的充分保障需要時間,人們面對腐敗的踐踏,往往既缺乏自力救濟的通道,也缺乏公力救濟的通道。如果“狼來了”的肅貪版不能絕跡,公衆的熱切期待就可能以失望告終,進而愈來愈喪失信心,愈來愈感到無力和無奈,對於腐敗的被動適應心理就會與日俱增。
普遍焦慮和普遍無力這兩種落差極大的情緒,交替折磨人心,最終難免導致人心的疲憊,人心的麻木,以致縱然是巨石投入水面,也很難激起一絲漣漪。肅貪“三十天大限”本來是當下中國政治生活中的頭等大事,本來是公共輿論的頂級話題,卻並沒有引起公共輿論的應有關注,其原因或許可以從這裏得到部分的解釋。
這種微妙的公衆心理是需要重視的,需要回應的。就此而言,“三十天大限”可謂任重道遠。它必須用一往無前、言出必果來重建信用,用重建信用的辦法團結自己的人民。
“三十天大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顯而易見。那麼我們現在應該探討的,惟有“三十天大限”怎樣衝破狙擊、怎樣一往無前、怎樣取得成功等具體問題。譬如,用什麼辦法保證有劣跡的官員能完全放下包袱如期自首而不是心存僥倖?用什麼辦法讓負隅頑抗的貪官逃無可逃?怎樣像香港的廉政風暴那樣,一旦發端就固化爲一種持久的制度,形成爲一種長效機制?而這無疑需要周詳的佈局,需要集中全社會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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