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昨日實施
學生體質健康 實施個體評價
昨日,新修訂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正式實施。市教委下發通知,本市將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重新修訂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從7月1日起,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全面實施新《標準》。
學生《標準》測試成績達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參加三好學生、獎學金評選;成績達到優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新《標準》成績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准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標準》成績爲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標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肄業處理。因病或殘疾的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覈准後,可免予執行《標準》,並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三好學生、獎學金評選,畢業時《標準》成績可記爲滿分,但不評定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