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兒膝下有黃金。安徽蚌埠鮑家溝一羣當地百姓跪求在環保總局官員的面前,不爲別的,只請求治污!
跪求,是爲了生存,更是爲了子孫後代。他們爲何跪求環保總局的官員,而不跪求當地官員?7月4日的《中國青年報》報道說,他們爲了污染問題已經上告了10年,“市裏來查過、省裏來查過,可就是不斷地查不斷地排污”。這說明,老百姓跪拜當地的“菩薩”是不顯靈的,因爲當地的“菩薩”爲了自己的政績,保護的卻是破壞環境、損害老百姓利益,能爲自己爭來經濟發展業績的污染企業。
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有一句“點穴”之語:“環境指標一天沒有真正納入官員考覈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絕一些地方官員爲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績,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業結合起來,亂上煤電、化工、鋼鐵等重化工項目,不顧當地的資源環境條件,用人民的健康換取極少數人的特殊利益。”(7月4日《新京報》)因爲環保遭受嚴重的污染,地方官員不需承擔責任,反而因“發展有功”得以升遷,這種狀況顯然難以阻止官員以犧牲環境爲代價,而追求經濟指標上的政績。如果不把環保問責變成制度和法律,就根本不能解決問題,環境污染就無法遏制。
很多企業不怕環境監察,當然是有政府撐腰、有官員作保護傘、有地方行政保護。一些地方的大污染企業不是被當地政府“掛牌督辦”,而是被“掛牌保護”!當地環保部門見了這樣的“保護牌”,一般很難奈何得了這樣的企業。就是奈何得了,也是罰款,許多企業是不怕罰款的,因爲根據現行的《環保法》(頒佈於1989年),企業違法排污,環保部門最多罰10萬元,罰款的成本遠遠低於治污的成本,這就是企業寧可罰款,也不治污的根本原因。如果罰他個傾家蕩產,還要關閉他們的企業,他們敢不治污嗎?如果當地官員因污染而就地免職,在沒有治好環境之前不許調動,讓他繼續生活這污染的環境中,還有哪個官員敢當污染企業的保護傘?
當地農民把鮑家溝稱爲納污溝、毒溝。污染狀況如此觸目驚心,當地官員應該是心知肚明的。原因是政績上去了,官員高升了,他們也就不再在這污染的環境中生活。另一個方面就是官員大多把家安在城市裏,他們的妻兒父母不受污染之苦。
其實,這是目光短淺的想法。城市是在鄉村包圍之中生存,鄉村的環境生態惡化了,城市的環境能不受影響?雖然城市通過污染企業搬遷,通過截污,城區面貌攺觀了,水質改善了,但這是短暫的,而一旦污染“農村包圍了城市”,你城市再怎麼截污、治理,也還是無濟於事。7月3日新華社消息稱:江蘇省沭陽縣地面水廠取水口遭受污染,城區供水系統被迫關閉,城區20萬人斷水。這條消息就是最好的例證,當污染“農村包圍了城市”,城裏人還到哪裏去喝乾淨水?
問題是我們的環境不能等到污染都讓“農村包圍了城市”,官員們才覺醒。那時官員們就是覺醒了,又有什麼用?關健的就是現在如何讓官員們覺醒,讓他們成爲治污的官。所以,我非常贊同潘岳的這種觀點:中國的當前階段,“官”的作爲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是起示範性意義的,能不能改變“官”的行爲,決定着一個理念、一個政策能不能成功。把“官”的問題解決了,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治污,也當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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