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迎接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熱度逐漸升溫,市面上各種帶有奧運標誌的商品也越來越暢銷。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其中一部分商品並未經過北京奧組委授權,屬於侵權的盜版商品。北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的工作人員提示消費者說,購買帶奧運標誌的商品要認清真僞,以免上當。
最近一段時間,記者在市場上看到很多帶有奧運標誌卻做工粗糙的商品。如一些小攤位上面向學生銷售的福娃貼紙,不但上色不均,而且形象扭曲;一些帶有福娃形象的書皮,紙張質量極爲低劣。另外一些服裝店鋪裏,很多印有福娃、奧運祥雲等奧運標誌的服裝在熱賣,而記者觀察後發現,這些服裝不但做工粗糙,而且沒有生產廠商的名稱、地址、電話等信息,甚至連註冊商標都沒有。北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奧運商品必須由獲得奧組委特許的企業生產、經營,那些未經過正式授權的雜牌商品,都屬於侵權的盜版商品。盜版商品不但版權非法,由於大多出自非正式的生產廠家,質量也比較差,甚至很多帶有填充物的毛絨玩具、服裝等還可能存在危害消費者健康的安全隱患。
據介紹,目前公衆可以買到的合法奧運商品只有三種,一是奧運會特許商品零售店中銷售的商品;二是奧運正式贊助商生產的商品;三是一些貴重金屬紀念品可能會在珠寶店等被授權的商店買到。因此市民在購買奧運紀念商品時一定要仔細辨別,以免買到非法商品。
另據瞭解,對於出自熱愛奧運市民之手的福娃麪人、福娃糖畫、福娃刺繡等傳統手工藝品,市場開發部的工作人員表示,市民熱愛奧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應自覺維護北京奧運的合法權益。如果想銷售奧運產品,可以找到奧運特許零售商,在審查合格後,加入到奧運會特許商品零售店的行列當中。此外,奧運標誌用於非商業用途是不涉及到侵權問題的。如在自己的車上刻上奧運標誌,爲自己糊個福娃風箏等,只要不賣,都沒有什麼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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