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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騙子登場時 |
目前,高考成績和錄取分數線已經公佈,又有一批優秀學子將走進象牙塔。與此同時,爲了讓那些成績不理想的考生能夠有學上,很多家長忙碌起來。但不少父母望子成龍之心卻被人利用,甚至遭遇騙局。
花錢“買學”未果成訟
去年,山東省的小紅參加了高考,可是成績不太理想。後來,小紅的媽媽通過親戚瞭解到,天津人孫新能“辦”國家統招一類或者二類的本科大學,便通過電話與孫新取得聯繫,並分兩次將14萬元匯到孫新提供的銀行卡賬號上。然而,上學的事最終沒有辦成,孫新僅退還了5萬元。後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孫新在2009年底前,分3次返還小紅媽媽9萬元。
法官指出,國家高考招生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有着嚴格的程序及規範。案件中,原被告都有侵害我國教育制度公平性的行爲,如果這種行爲的目的實現,將侵害其他公民平等享有高等教育的權利。
望子成龍心急遇騙子
市民劉女士在一次與河北老鄉竇峯的閒聊中,提起自己的女兒將參加高考,但成績不太好的事。竇峯聽後立即表示自己有熟人,可以幫忙。高考分數公佈後,劉女士的女兒成績並不理想。竇峯信誓旦旦地說:“我和教育部負責招生工作的某某很熟,只要6萬元就能幫你女兒上北京科技大學。”劉女士聽後心動不已,主動提出事成之後給竇峯1萬元好處費,並交給竇峯3.5萬元“手續費”。此後,竇峯主動打電話讓劉女士將餘下的3.5萬元存入他“朋友”的賬號。離開學的日子越來越近了,竇峯一直沒有給回信,打電話也不接,劉女士覺得事情有點不對勁,便向公安機關報案。去年9月,公安機關將竇峯抓獲。
近年來,以幫助安排上大學爲名騙取錢財的刑事案件呈增長趨勢。犯罪分子常常虛構自己的身份,謊稱認識相關部門領導,花言巧語騙取考生家長錢財。而被騙的考生家長往往不但遭受經濟損失,還有可能使其子女失去寶貴的就讀機會。相關人士提醒考生和家長,應謹防冒充高校工作人員、混淆教育形式、假稱能夠“低分高錄”、謊稱有“內部指標”、號稱“自主招生”、假冒“軍校招生”等六大騙局。
辦完留學手續無下文
市民王亮的兒子準備出國念大學。去年7月的一天,王亮經人介紹,認識了某出國留學中介公司的潘山。第二天,按照潘山的要求,王亮將押金、擔保金和報名費13萬餘元交給潘山,並收下潘山出具的收條。之後,王亮又與潘山在某出國留學中介公司簽訂了《留學協議書》,潘山作爲甲方簽了名,協議書沒有加蓋公章。然而,全部留學手續辦完了,留學一事卻再無下文。無奈之下,王亮將某出國留學中介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出國留學中介公司表示,潘山早已被公司解聘了,公司從未與王亮簽過《留學協議書》,錢款是潘山私下收取的,與公司無關。
法院經審理認爲,從潘山向王亮出示的名片,安排其到出國留學中介公司諮詢,以及在該中介簽訂協議書等一系列行爲,足以使王亮相信潘山就是該出國留學中介公司的僱員。儘管公司沒有在協議書上加蓋公章,但也應承擔返還出國留學費用的責任。法官提醒,避免出現留學中介糾紛,要嚴格考察留學中介機構的資質,驗證其合法性和實力;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能輕信廣告宣傳;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瞭解國外學校的資質、信譽等情況;要審慎簽訂出國留學合同或協議,謹防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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