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有輿論監督職責的新聞媒體,自身也要接受社會和廣大羣衆的監督。據新聞出版總署有關部門介紹,目前,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正對報社記者站人員進行重新登記,並將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統一要求,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對所在地記者站的名稱、地址、通訊方式、站內人數、站長姓名等有關情況進行公告。
據瞭解,這是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爲進一步規範報社記者站管理而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
中國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近年來先後制定、發佈了《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關於新聞採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試行)》《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規章。去年還開展了規範報刊社記者站管理專項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但個別記者站從業人員打着新聞採訪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甚至以“曝光”相要挾,搞有償新聞、新聞敲詐等事例仍有發生。
“這些違紀違規甚至違法行爲,不僅損害一家報社的聲譽,也影響整個傳媒行業的公信力。”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對此表示,報刊社記者站雖人數不多,但分佈在全國各地,在基層單位羣衆眼中代表着中央報刊單位的形象。
據李東東介紹,新聞出版總署今年3月30日召開了“加強報社記者站管理電視電話會議”,會上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報社記者站管理的通知》強調:報社記者站依法從事新聞業務活動,必須由持有《新聞記者證》的記者開展工作,未領記者證人員不得在記者站從事新聞業務活動。報社記者站人員須爲報社正式在編人員或者與報社簽有聘用合同的專職人員;記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後勤人員必須與報社簽訂聘用合同,且不得從事新聞採訪活動。
李東東說,目前,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正對報社記者站人員進行重新登記。此次重新登記,在原來年度覈驗的基礎上增加了多項內容,包括姓名、年齡、職務、政治面貌、是否經採編崗位培訓、是否爲在編人員、是否爲報社聘用人員、聘用日期、是否持有記者證、記者證號、到記者站任職時間、電話等。
她表示,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將通過對記者站人員情況詳細登記的有效舉措,結合各地實際,嚴厲查處非法設立的記者站,撤銷有違規問題的記者站,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建立記者站人員檔案,並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公告,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據記者瞭解,目前中國記者網(http://press.gapp.gov.cn)已經公佈了登記註冊的全國報社記者站名錄並向公衆提供查詢服務,新聞出版總署還將在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新聞出版總署網、中國記者網上公佈覈准的全國記者站名錄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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