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對大學生校外租房發出“禁令”,不少在京高校的學生紛紛表達了“不贊成校外租房”“應珍惜校園集體生活”的想法。
清華大學傳媒學院研究生趙鳴暉認爲,校外租房的現象在本科生低年級學生中並不普遍,因爲他們大多剛剛離開家,對校園生活充滿好奇。本科生中高年級的學生以及研究生由於談戀愛、找工作實習等因素,的確存在校外租房的情況。此外,由於校內宿舍晚上要定時熄燈,一些喜歡“開夜車”或不願受約束的學生也選擇在校外租房。
“我個人建議還是在校內住宿舍,因爲在宿舍學習是一個人一生中比較難得的集體生活經歷,而且在校內信息傳遞比較快,有利於個人長遠發展。”她說。
北京大學英語系研究生劉瑾說,據她所知,系裏去校外租住房屋的人很少,一方面是因爲大多數人很珍惜宿舍的集體生活,另一方面也覺得在校外居住不安全。
對於在校外租房的情況,劉瑾認爲,一些同學家境很好,對學校住宿條件不滿意,有經濟能力租賃校外住房,無可厚非。在北京大學,大部分學生每4人住一間宿舍,房間內沒有獨立的衛浴設施。本科生樓內已修建有公共浴室,研究生樓內正在改建浴室。新建的萬柳校區有部分宿舍已有獨立衛生間。
劉瑾說:“當然,也有一些同學是因爲與室友合不來而搬出去住。”
國際關係學院地處北京西郊,該校一位本科生表示,由於地理位置的因素,學生很少在校外租房。即使有,也是爲準備出國考託福、GRE或從外地來考研的學生。
教育部在發出校外租房“禁令”時指出,組織學生按班級住宿,有助於加強班級集體建設,有助於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助於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從某種程度上說,學生喜愛校園集體生活與教育部的管理思想是一致的。但也有人指出,教育部早在2004年就發出過類似規定,但最終卻遭遇“擱淺”,可見學生校外租房問題並非一紙“禁令”可以解決,還需探詢更深層次的原因。
據瞭解,很多國家的大學住宿採取自願原則,學生可在校園內住公寓,也可以在校外租住。
北京一所高校的劉姓學生輔導員指出,高校服務設施相對滯後於大衆生活水平,獨生子女在集體生活中的“水土不服”,以及戀愛同居、考試出國等,都是導致學生校外租房的因素,也是社會多元化在校園生活中的反映,值得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工作者研究。對於年滿18週歲,具有民事行爲能力的大學生來說,高校更應變“堵”爲“疏”,創新管理手段,吸引他們真正參與並熱愛校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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