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曾第一個挑起“福壽螺”官司的臺灣籍患者楊先生訴北京蜀國演義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陽法院開庭。法庭上,儘管楊先生的朋友親自到庭作證,但蜀國演義公司仍然對楊先生是否曾在其餐廳就餐以及染病原因提出了質疑。
昨天,楊先生親自參加了庭審,他的一個朋友也專程從高雄趕來爲他作證,以證明他和楊先生一家曾於2006年6月23日在蜀國演義餐廳就餐。庭審中,楊先生出示了他在蜀國演義就餐時拍攝的5張照片,並出示了他在北京及廣州多家醫院就醫時的病歷。
針對楊先生的起訴,蜀國演義公司一方卻在庭上表示,楊先生並未提供就餐的發票或其他就餐憑證,僅憑照片不能證明楊先生確實曾於2006年6月23日在蜀國演義餐廳就餐。該公司代理人堅稱,相機的日期設定是可調的,而證人與楊先生之間系朋友關係,且對部分經過已記憶不清,因此他的證言不能採用。另外該代理人還認爲,楊先生居住的廣東地區是廣州管圓線蟲病的發源地,不能排除楊先生在廣東感染此病的可能性。
昨天,由於原、被告雙方都準備了大量的證據,而且就一些事實性問題雙方產生了較大分歧,因此庭審僅進行了一半,該案將擇期繼續審理。
案情回放
楊先生起訴稱,他因在蜀國演義餐廳就餐感染廣州管圓線蟲病,索賠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0.7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