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監察部聯合對八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
據國家環保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環保總局與監察部就2007年上半年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了調度,對主要工作措施落實情況、責任追究情況進行了分析。環保專項行動信息調度系統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國共出動各類執法人員50餘萬人次,檢查企業22萬餘家,立案查處違法企業8000多家,共對近1600餘家典型違法案件掛牌督辦,追究相關責任人170人。各地圍繞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重點,結合當地實際,全面部署、精心組織、嚴肅查處,環保專項行動正向縱深開展。
7月初,國家環保總局對6市、2縣、5個園區進行了“流域限批”,同時對38家企業(含6家污水處理廠)進行了“掛牌督辦”。此次行動是針對一些地區水污染形勢嚴峻,流域環境隱患突出,飲用水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而傳統的污染治理、管理方式已經不能有效解決積累的環境問題情況下的一項有益探索,將有助於流域整體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
爲督促基層政府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督促企業自覺守法,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切實保障“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的落實,國家環保總局與監察部決定,對國家環保總局已經公佈的5個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和4家企業由兩部門重點督辦,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分別是: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不執行環評、“三同時”案,巢湖鑫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含山縣皓天鑄業有限公司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案,河北省滄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不執行環評、“三同時”、違法排污案,河南濮陽經濟開發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東省莘縣工業園區、臨汾市襄汾縣鄧莊鎮和景毛鎮的工業相對集中區不執行環評、“三同時”案(存在問題和督辦要求附後)。
環保總局要求相關省環保部門督促地方政府立即採取行動,取締關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嚴重污染當地環境的應淘汰落後工藝,責令當地環保部門對未履行環評審批和不履行環保“三同時”驗收的企業立即停產整治,依法處以罰款、全面、足額徵收排污費。
監察部要求相關省監察機關要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堅持實事求是、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爲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客觀公正地進行責任追究。
環保總局強調,針對企業違法成本低,行政處罰難以執行,整改要求得不到落實等問題,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行政措施的執行力,對行政處罰的執行情況進行督察督辦,特別是對企業實施停產整治的,上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下級政府、環保部門的督察督辦力度,對不採取切實措施督促企業停產,整改不到位繼續違法排污的,要採取“區域限批”和掛牌督辦的措施。
監察部強調,對重污染地區及典型違法行爲的“流域限批”和掛牌督辦,是環保專項行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監察機關要積極支持、協助當地環保部門抓好這兩項措施的落實,督促被限批地區的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環保總局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項按期完成。對違法違紀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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