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徐紹史介紹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實施進展情況。圖爲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新華網
國務院新聞辦12日上午就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實施進展情況舉行了新聞發佈會。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在會上表示,關於小產權房的問題,是公民最近比較關注的問題。每個公民對小產權房發表各種各樣的建議、意見都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但是,作爲政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的重要職責就是依法行政,根據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設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法律規定只有四種情況:一是農民的宅基地,二是農村公共設施的用地,三是農村興辦的村辦企業或者聯營企業,四是根據擔保法,使用農村集體用地抵押權實現的時候可以允許。除此以外,都是現行法律不允許的。
在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指出,“目前社會上對小產權房引起了很大的反思,爲了抑制房價和打通二元結構,在我們集體土地管理這塊是否有所調整?”
甘藏春指出:對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問題,國土資源部始終是重視的,從1999年開始就在全國不同地方開展了農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試驗、試點,現在正在不斷地總結經驗,在適當的時機再提交國家立法機構,通過立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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