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軍濟南部隊某部“英勇頑強岱崮連”幹部戰士在唱《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歌(資料照片)。
“革命軍人個個要牢記,三大紀律八項注意……”70餘年來,這首歌伴着人民軍隊的步伐唱響了神州大地的每一個角落。堅決地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成爲人民軍隊區別於一切舊式軍隊的顯著標志,也是革命軍人聯繫羣衆的重要紐帶。
“軍隊紀律包括兩方面,一個是軍隊內部紀律,另一個是羣衆紀律。”軍事科學院軍隊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長公方彬介紹說,“後者屬於政治範疇,反映着一支軍隊的性質和宗旨。”
共產黨建立的人民軍隊,從建軍之初就十分重視紀律建設。早在1927年9月秋收起義時,毛澤東就要求部隊官兵對待人民羣衆說話和氣,買賣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罵人;同年10月,又規定了“行動聽指揮,不拿羣衆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的三項紀律;1928年1月,部隊在遂川縣城發動羣衆時,提出了六項注意: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1929年,部隊進軍贛南閩西,又在六項注意中增加了“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虜腰包”兩項。
“在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全軍各部隊都認真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但各地各軍依據自己的實際,在內容上略有不同。”公方彬說。
1947年10月10日,中央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內容作了統一規定。三大紀律是: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羣衆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八項注意是: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
“紀律不僅僅表現着一種集團的行爲規範,更深刻地反映着集團的政治理念。”公方彬說,“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蘊含着無產階級新型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它仍然是人民解放軍的統一紀律,在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中,繼續發揮着重要作用。”公方彬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