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者拿著這個證書到處拉廣告
老張是吉林市某大型商場的副總經理,曾在政府部門工作多年。最近,商場正在對外宣傳和招商,一撥又一撥的人找上門來。
7月10日上午,張總突然收到一份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制作播出邀請函,說是一家制作公司要為商場拍攝專題片,需要一定的費用。
疑點一
央視保衛部門查無此記者
張總握著邀請函琢磨了一陣兒,其間,接到邀請函上一位自稱姓陳的策劃打來的電話,詢問合作意向,問得挺著急,對方表示可立即派記者來。
張總覺得這事兒不把握,給省報一位記者打去電話,這位記者說,沒聽說央視最近要來人。張總又聯系了吉林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按照程序,央視來人采訪會提前通知當地宣傳部門,但這段時間,沒有接到通知!末了,宣傳人員提醒張總『提高警惕,多加小心』!
是真是假?張總和同事們開了個會,商量接下來怎麼辦。恰好,運營部有個小伙子叫譚博,曾在電視臺做過3年多記者,新聞行業的事兒懂的挺多。當天下午,譚博和央視保衛部門取得聯系,將邀請函傳真過去,請求核實此事。不一會兒,央視保衛部門回復:查詢內部人事網,未查到邀請函上的兩名記者,這事請多小心。
其間,譚博也在聯系著這兩名記者,可他們一會兒說身在北京,一會兒說到了遼寧,最後說已經到長春。原定10日當晚就能到吉林,臨時有事又推遲了。這記者究竟在哪?
於是,眾人商量的結果是,先把『記者』請來。
疑點二
『記者』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明
11日9時許,一輛警車停在商場門口,車上跳下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四五歲,自稱姓段,攝像。女的二十三四歲,自稱是記者。兩人稱,剛剛給長春市雙陽區某局錄制完專題片,當地特別熱情,派車送他們來吉林,還饋贈了兩盒鹿胎膏。
兩人身著紅色T恤,胸前印有白色的央視經濟頻道字樣,一支話筒,一個三腳架。見了面,兩人沒有主動出示記者證,或單位采訪證和工作證,直奔主題,就說要拍專題片。
疑點三
專題片播出日期不確定
商場策劃部的馬經理接待了兩人。女『記者』詢問企業現狀、一期、二期建設,男『攝像』則支好攝像機,拍攝兩人交談場面。此時,譚博也拿出事先准備好的DV,把馬經理、女『記者』、男『攝像』一起拍進了畫面。
拍攝暫停間隙,女『記者』告訴譚博,專題片播出時間11時至11時40分,欄目負責人姓陳。但當譚博詢問欄目定位,曾給哪些知名大企業拍過專題片、受眾人群是哪些人時,女『記者』則支支吾吾,再問到具體播出日期,播出幾次,她更是語焉不詳。
疑點四
龍永圖是誰?『記者』不知道
男『攝像』提出要給張總做個專訪,張總講起了企業現狀、發展和未來,還提到了博鰲亞洲論壇主席龍永圖。聽到『龍永圖』三個字,女『記者』一臉茫然。旁邊的譚博更是心生疑問:『央視經濟頻道記者竟然不知道龍永圖是誰?』
11時許,訪談結束,女『記者』建議張總將原定兩分鍾擴展到3分鍾,總計費用10.5萬元,平均一分鍾3.5萬。張總默許了,他吩咐財務人員准備現金。但兩位『記者』表示,不要現金,只要匯票。張總大聲說:『譚博,帶二位上財務!』於是,兩名『記者』跟隨譚博到了財務主管辦公室,當金額10.5萬元的匯票拿到手上時,等候多時的民警一起上前,將兩人按住。
原來,10日傍晚,張總就將這一情況通報給了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致和派出所。11日8時許,副所長呂明陽帶著民警們布控商場主要路口,就等著兩位來呢。
民警證實
兩人是冒用記者之名
隨後,民警把兩位『記者』請進致和派出所,從兩人包內查出一份廣告代理授權書和兩件印有紅色標識的T恤。之後,呂所長分別與中央級保衛部門、北京市工商局取得聯系。
經過近一天查詢,警方已從北京工商部門得到證實,這家廣告公司確實存在。該媒體保衛部門也證實這家公司是廣告代理公司,另外有6000名登記在冊的廣告代理人員,但這兩位均不在此列,他們是這家廣告代理公司下屬子公司聘請的人員。因此,能夠證實他們並非該中央級媒體的記者,是冒用記者之名,存在欺詐行為,但不構成詐騙,民警進行了說服教育,兩人承認了錯誤。
警方提醒廣大商家,這樣的行為雖然不構成詐騙,但可能引起合同糾紛,因此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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