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指使下屬與業務單位簽訂虛假附屬合同,套取本單位現金近百萬元。日前,被告人穆某、劉某因涉嫌貪污罪被訴至北京東城區法院。
擁有碩士學位的穆某任中鋼設備公司冶煉工程二部部長,負責審定合同、組織施工、審覈日常支出費用,並在一定額度下有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的權利。2004年5月起,穆某在負責該部門全部工作及分管對外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爲謀取私利,指使其下屬人員劉某,以技術服務費等名義,與唐山唐冶冶金設備製造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業務單位簽訂虛假的購貨合同,然後讓中鋼公司把貨款打到上述三家公司的賬戶上,再將錢取出。2004年5月至2006年6月間,穆某夥同劉某以上述方法套取本公司現金95萬餘元,後二人將其中60萬元予以侵吞,並分給他人,每人各得人民幣10萬元。
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