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年時間,國企北京紅義物業管理公司經理孟繁程斂財近千萬元。昨天,因涉嫌貪污、受賄和私分國有資產3宗罪名,孟繁程在市一中院的刑事法庭內受審。
斂財近千萬涉嫌3宗罪
昨天上午9點30分,54歲的孟繁程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
孟繁程曾是北京紅義物業管理公司經理,該公司是國有企業。
檢方指控,2002年6月至2003年1月,利用主管三義裡住宅樓、『面粉五廠』住宅樓等工程的職務便利,孟繁程伙同王盛義(另案處理)將903.42萬元公款非法佔有。
此外,在主管三義裡住宅樓工程項目中,孟繁程還伙同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邵勝勇、孫秀蘭、葛文娟(均另案處理),向施工單位負責人林某索要10萬元感謝費。孟繁程還與邵勝勇等人『集體研究決定』,以公司名義將50萬餘元公款分發給職工作為年終獎。
檢方認為,孟繁程涉嫌貪污、受賄和私分國有資產3宗罪。
聲稱收感謝費並無不當
『起訴書的大部分情況不屬實!』孟繁程否認了檢方指控。
孟繁程稱,紅義公司原本是集體所有制企業,注冊資金不過20萬元。1995年,上級單位出資讓該公司改成國有企業,但對他提出『要自收自支自負盈虧』。
『為了這個「自負盈虧」,我想盡了一切辦法為單位盈利,甚至不惜違規操作。』孟繁程說,公司注冊資金最多時只有120萬元,從事的也是物業管理工作,根本沒有能力搞房產開發。為了賺錢,他只能跟著別人後邊賺小錢———在多起開發中,負責出面簽下土地———比如『三義裡鍋爐房改造住宅樓工程』、『面粉五廠住宅樓改造工程』。
至於『工程方給10萬元感謝費』、『將50萬元發放給職工』,孟繁程稱,這是大家辛苦工作的回報,並無不當。
為辯無罪曝出黑幕
在法庭上,為了證明自己無罪,孟繁程曝出了一些房地產開發黑幕。
孟繁程稱,公司參與開發的一些項目,連他自己也認為是違規的,所以要花錢擺平,花的錢現在不能算在他頭上。他說,『面粉五廠』住宅樓樓層過高,密度過大,在審批中交通評估肯定過不了關。但他通過關系找到一個人,對方稱花400萬元就能把審批手續辦下來,但要先交付100萬元做活動費。『為了辦事,我纔從單位小金庫中提出50萬元,這不是非法佔有,是工程前期投資。』
三義裡住宅樓工程,孟繁程也稱『有問題』。『那個工程最大的問題是,鍋爐房必須下沈到地下室,配電室必須遷走,否則無法通過驗收,但實際上,鍋爐房沒下沈,配電室沒挪窩,工程一樣通過了驗收。』
孟繁程稱,由於他斡旋有功,該住宅項目最終獲利1030萬元。根據他與施工方林某的合同約定,紅義公司可以和對方五五分成———『但這都是公務往來,檢方指控我在其中受賄600萬,與事實不符。』
被指用『技術手段』吞公款
檢方出示的證人證言指出,實際操作這些工程的孟繁程,采用多付工程款、虛增項目工程款和支付諮詢費的方式,將本公司的款項多付出後,再從林某等人手中拿回了600餘萬元———『其中的400萬元是現金,分8次,每次50萬元。』
昨天,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出資 回報 注冊資金 賺小錢 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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