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平涼市靜寧縣一在建公路隧道7月11日凌晨發生坍塌,造成隧道之上4戶村民房屋倒塌,3人當場死亡,5人受傷,20餘戶村民被迫遷入臨時帳篷。
事發之後,村民強烈要求追究領導部門的責任,因爲早在幾個月前,他們的農田、院子、房屋、水窖就出現了裂縫,並多次向領導部門反映他們的危險處境,而當地政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都未能足夠重視,致使一場可以避免的悲劇還是在黑暗中發生了。
驚恐中的村民確信是村莊下正建的隧道導致了房屋倒塌
“前後幾秒鐘的時間,我家的半個房子就沒了,只留了一個炕角。”提起當天晚上心驚膽戰的一幕,李虎生幾天後仍心有餘悸。由於逃生及時,他們家5口人躲過了一劫,但新修沒幾年的房屋卻變成了廢墟。
與李虎生相比,62歲的王克昌就沒有這麼幸運。“兩個孫子,一個兒子,一家5口人,3口就這樣沒了。”在靜寧縣人民醫院,喪失親人的悲痛讓王克昌萎靡不振,不停地念叨:“如果早點重視就不會出事了,如果早點搬了也就不會出事了,如果發生在白天也就不會出事了。”
7月11日凌晨的災難讓靜寧縣八里鎮高城寨村八社、九社的許多人都終身難忘。當天晚上,他們是在驚恐和悲傷中度過的,但他們的頭腦卻是清醒的,幾乎沒有人懷疑是發生了地震,而是確信村莊下正建的隧道導致了房屋倒塌。
“因爲連村中的小孩都知道,幾個月前,因爲修建隧道,村中的農田、院子、房屋、水窖等出現了裂縫,村民多方呼籲,就是沒人管。”李虎生說。
事故發生當天,平涼市和靜寧縣對外發布消息,稱在建的平(平涼)定(定西)高速公路第七標段靜寧隧道發生坍塌冒頂事故,導致高城寨村4戶村民房屋倒塌,3人死亡,5人受傷。
負責靜寧隧道建設和施工的單位也沒有隱瞞事故,當天他們在給甘肅省交通廳等部門的事故彙報中承認,正在施工的平定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靜寧隧道突然發生掌子面黃土涌出,事發地點位於建隧道下行線進口XK209+541處,事發時正在交接班過程中,沒有造成地下施工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後,5名傷員被及時送到了醫院,靜寧縣公安、交通等部門在隧道坍塌區拉出警戒線,圈在範圍內的22戶村民被告知,房屋危險不能住人,這些村民隨後被轉移到臨時搭建的帳篷中。
村民奔走呼籲數月竟成“意外事故”
靜寧隧道坍塌後,包括當地政府、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內,一致向外解釋,這是一起“意外事故”,但高城寨的村民卻認爲這是“人爲因素造成”。
靜寧縣縣長陳鐸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可以肯定,責任主體不是政府,政府的工作是盡職盡責到位的。事故是問題正在處理當中發生的,誰都想不到。”
建設方負責人平定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副主任劉立星也解釋說:“以前的黃土本身有地質病害,6月份的降雨又加劇了對黃土結構的破壞,從而導致事故突然發生。該隧道在設計、建設上都沒有問題。”
對此,高城寨村民卻不這樣認爲,因爲早在6月7日,他們就以高城寨村八社、九社全體村民的名義,向施工單位、鎮政府、縣政府等,書面反映了隧道建設給他們帶來的各種影響和危害。其中說:“沿隧道的延伸,上方地面下沉陷落造成村民房舍院落不同程度裂口的已達23戶。”還有“26戶村民的房舍院落暫時未形成裂縫,但這座山樑的土層約40米處打出的水井,井底下全是易流動的泥漿”。
由於危險逼近,村民們強烈呼籲,如不及時解決,損失擴大,矛盾加大,甚至會引發料想不到的嚴重後果。讓他們沒想到的是,一個多月後,村民仍然居住在危險區,工程照樣建設,“料想不到的嚴重後果”卻真的發生了。
高城寨村村民冀澤成說,今年2月,村民就已經發現部分農田出現了裂縫。緊接着,村民的院落、房屋、水窖等也出現了裂縫。爲了防止意外發生,村民們先後找過施工單位、鎮政府、縣政府,但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事後的事故調查也表明,靜寧隧道在去年4月正式開工建設後不久,隧道掘進到50米處時,地表就已經發現了裂縫。
“從靜寧隧道下行線進口50米開始到500多米處,地表及地上建築物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縫,而施工單位只處理過一次,隱患長期存在是不爭的事實。”平涼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孔祥祖說。
強行阻斷施工只換來一張“白條”
由於村民的呼聲遲遲得不到重視,6月7日和6月21日,高城寨村八社、九社村民全體出動,強行迫使在建的靜寧隧道停工,其中第二次停工達9天。
村民“維權”行動,終於引起了各方關注,施工單位、當地政府、保險公司等召開了協調會,商定按照高速公路靜寧段徵遷補償標準及房屋新舊情況,給村民計算賠償,條件是政府必須勸導羣衆,恢復施工。
在高城寨村王天珍的家裏,保存着一份“拆除房屋評估登記表”。這是恢復施工後,7月6日施工單位、靜寧縣保險公司、靜寧縣交通局、靜寧縣建設局及八里鎮鎮政府、高城寨村委會等共同評估的結果。上面沒有單位蓋章和簽名,只有房屋評估登記,總額45249.3元。
“7月11日凌晨事故發生時,我們還沒有拿到一分錢。”王天珍說。在高城寨村八社、九社的許多人家,至今都保存着這一沒有兌現的“白條”。
對此,施工方負責人平定高速公路項目第七合同段項目部經理張建明解釋說,7月9日,當地政府纔將評估報告送到了項目部,保險公司還未實施賠償,事故就發生了。
“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安全,賠償儘管沒有兌現,已經不重要。”靜寧隧道坍塌後,整體搬遷到安全地帶成了村民最大的呼聲,但由於事先施工單位、當地政府等,都想通過“錢”來解決問題,沒有認真組織規劃和拿出搬遷方案,致使事故發生後,失去家園的村民,只能住進臨時帳篷。
保險公司“兜底”羣衆利益被拋至腦後
靜寧縣縣長陳鐸在事故發生後表示:“政府站在羣衆一邊是肯定的,保護羣衆的生產生活安全是政府的主要職責。”
但血的事實表明,靜寧縣政府在靜寧隧道的建設和施工過程中,並沒有保護好羣衆利益,一場本可以避免的悲劇,還是發生了。
對此陳鐸解釋說:“在靜寧隧道建設涉及的徵地搬遷問題上,縣政府沒有主導權,只能是配合建設和施工單位。”
對於賠償和搬遷爲何沒有到位,建設和施工單位也有自己的理由。“在開工之前,建設和施工單位已經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其中包括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隧道施工給村民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屬於後者,保險公司正準備爲他們賠償,事故就發生了。”張建明說。
記者採訪中發現,正是因爲有保險公司這一“保險”兜底,在施工過程中,羣衆利益,安全生產,實際上在一定程度被拋至了腦後,大家關心的是事發後的損失和如何賠償,沒有人去認真關心,在事發之前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如何得到切實保護。
目前,事故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事故調查組提供的初步調查結果表明,受靜寧隧道建設影響,在高城寨村,隱患長期存在是不爭的事實,羣衆提出的搬遷要求長期沒有解決,也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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