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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目標責任 確保減排目標
今年要推動完成28項煙氣脫硫工程和35項水污染防治任務
本市日前召開生態市建設與污染減排工作會議,確定了當前本市污染減排重點工作和生態市、生態區(縣)建設工作,並要求今年推動完成28項煙氣脫硫工程和35項水污染防治任務。會議還對污染減排中減排量計算、生態區(縣)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做了具體部署。
據瞭解,國家要求“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10%。2005年,本市實際排放二氧化硫26.5萬噸,化學需氧量14.6萬噸。到2010年,國家允許本市排放二氧化硫24萬噸,化學需氧量13.2萬噸。若按照全市年均經濟增長12%計算,相當於單位生產總值污染物排放量必須削減48.5%。同時,2007年,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的年度工作目標是2.1%。全市近幾年經濟增長在14%左右,特別是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天津經濟還將會保持高速發展勢頭,第二產業的比例有增加趨勢,污染物減排任務非常艱鉅。
會議要求進一步落實目標責任制,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污染物減排指標要落實到源頭,以具體治理項目爲依託,確保區(縣)污染物削減目標的實現。同時,要加大對重點項目治理的推動工作,今年要推動完成28項煙氣脫硫工程和35項水污染防治任務。各區(縣)還要建立污染減排長效機制,嚴格環境准入,實行污染減排一票否決。要加強對電力企業煙氣脫硫項目的監管,對列入“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的擬建和在建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應按期完成煙氣脫硫項目建設,對逾期未完成的企業將暫停新、擴、改建項目的審批;嚴格監督已建成並投運的煙氣脫硫設施運行狀況,以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行,對擅自停運的,天津市環保部門將會同市物價部門取消其脫硫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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