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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破除壟斷部門的利益鏈條入手,改革纔可能深化
中國壟斷性行業改革已啓動並正在推進。在中國,“壟斷部門”的範圍可以分爲四組:
第一組屬於原來號稱“自然壟斷性”的部門。
其中有的屬於“真正的”自然壟斷性環節,有的屬於假的自然壟斷性環節,或原本屬於“自然壟斷性”但現已“變異”了的環節。這一組中有鐵路、民航、電力、電信、郵政等部門或環節。
第二組屬於一些專賣專營性的壟斷,如菸草行業、鹽業。
第三組屬於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壟斷,包括供水、供氣、供熱、園林綠化、城市公交道路等。其中既有公共性和自然壟斷性(如給排水、供氣、供熱等需要網絡輸送的部門,具有某些區域壟斷的特徵,其與第一組“自然壟斷性”部門有一定交叉),同時又有市場性,需分類改革。
第四組屬於具有重要地位的戰略資源和涉及國家經濟安全部門的壟斷。如石油、天然氣和其他重要戰略性資源(如國有森林資源)的壟斷。此外,還有涉及國家核心技術的軍工部門等領域的壟斷。
2006年,壟斷部門的改革在四方面有所推進。
一是,在郵政體制改革方面,作爲政府的郵政局和作爲企業的郵政公司實行了分開;郵政系統原有的郵政儲蓄銀行也剝離出來,建立了中國第五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二是,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已在伊春進行了試點;三是,油氣市場適度放開。現正在對油氣資源的勘探和開發制定相關政策,準備向非國有企業開放。目前,非公企業可向相關勘探部門注入資金或設備投資,以資本多元化的方式參與勘探和開發過程;四是,其他壟斷性領域的改革。比如,電力改革正在研究新的方案,醞釀新一輪的電力體制改革;民航改革,在現有的國航集團、東航集團和南航集團基礎上,已允許組建民營航空公司;鐵路投融資體制也開始啓動,“輪子”下面的路軌建設已有民營資本進入,“輪子”上面的運輸部分也有“大秦鐵路”的改制上市。
根據中國的實踐,筆者認爲,下一步壟斷性經濟部門改革可按“四化”思路展開:
第一條,政企分開,價格合理化。政企分開問題講了多年,難度很大。因爲壟斷性行業裏政府和企業瓜葛非常緊密,盤根錯節。爲什麼“破壟”如此之難?根源在於政企不分,而改革多年的經驗教訓正是要實行分開。西方有句諺語:“上帝歸上帝,愷撒歸愷撒”;中國俗話說:“橋歸橋,路歸路”,都要劃分“邊界”,定紛止爭,“政是政,企是企”。至於價格方面,出於社會福利的考慮,長期被人爲壓低和扭曲,難以真實反映成本及其變動,價格的合理迴歸及其新思維的社會福利制度安排成爲下一步改革的關鍵。筆者認爲,上述兩方面的核心問題是營造適宜的商業運營環境,這是壟斷性行業改革的基礎。
第二條,放寬准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放寬准入有兩個含義:一是,這個領域以外的其他行業國有資本可以進來;二是,非公有制的資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來。在這一點上,越南的改革經驗給我們一些啓發。2006年越南正式頒佈實施了內外資統一的《投資法》,使國內外投資者在同一法律框架下公平地進行生產和經營,不僅允許國內國有資本,而且允許國內民營資本和外國資本進入越南。觀察2006年越南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高達390萬億越南盾的總投資中,國有資本及國有法人資本佔51.6%,民間投資佔32.8%,外國直接投資佔15.6%。這意味着國有(51.6%)與非國有(48.4%)的比例大體各佔一半。雖然這是總投資,其中包括部分競爭性行業,但對於我國研究放寬壟斷性行業的准入,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有所啓發。
第三條,打破壟斷,競爭公平化。過去中國的壟斷性行業競爭性很不夠,基本上是壟斷狀態,下一步要引入各種資本,那麼,就要進行公平競爭。這種競爭包括行業內競爭,包括國有、民營、外資三種力量之間的競爭,也包括本行業和外行業的競爭,比如公路和鐵路的競爭,公路、民航、水路之間的競爭。越南在2006年實行的《統一企業法》中,既涉及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份公司;既有私人公司,也有集體企業、外國公司,這實際上是帶有某些公平競爭的味道,對於我國的改革同樣也有啓發。
第四條,改善規制,監管科學化。在壟斷性行業放開之後,政府部門要加強對壟斷性行業運營狀況的監管,這種監管有四層含義:一要獨立監管,二要依法監管,三要統籌監管,四要透明監管。應該說,這也是壟斷性行業下一步改革的保障性的措施。
當然,這背後還涉及到一個深層問題,即由於壟斷力量的長期積累,已築起了較高的壟斷壁壘,而且這種壟斷在相當程度上是由原來的計劃經濟體制和政府的干預所形成的,且已經形成了相應的利益體系。因此,必須在解決壟斷部門的利益鏈上下功夫,這樣改革纔有可能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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