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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消息:臺北地方法院23日再度開庭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當天庭訊的主要內容是傳喚兩名辯方證人以及勘驗一名重要證人在接受檢方訊問時的錄音帶。
本案在上週爆出“證人吳麗洳筆錄遭檢方移花接木”的疑雲,法庭因此決定23日對這名證人當初受偵訊時的錄音進行勘驗。
據島內媒體報道,馬英九陣營在聽過檢察官偵訊臺北市政府出納吳麗洳的原始錄音後,認爲檢察官在偵訊過程,只要吳麗洳的答話不符檢方需求,就打斷其答話,並不斷做誘導式的訊問。雖然吳麗洳最後仍答稱“不清楚”或“我完全忘了”,但筆錄卻記載“是,沒錯”,有扭曲證人證詞之嫌。而檢方在起訴馬英九時,引用了吳麗洳的證詞做爲論罪證據,因此其筆錄的真實性對於本案的發展將尤爲關鍵。
2006年8月,有民進黨籍民意代表告發馬英九在臺北市長任內“違規”使用“特別費”,臺檢方隨後展開調查並迅速偵結,認定馬英九將不需單據覈銷的“特別費”
1100餘萬元新臺幣存入私人薪資賬戶,未用於公務又申請爲個人財產,涉嫌貪污,對馬英九提出起訴,但未具體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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