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正在濟南召開的全國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了解到,5年來,中國行政管理方式不斷創新,行政審批項目減少了一半以上。
據瞭解,2004年,國務院在過去取消1300項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又取消和調整了495項行政審批項目,加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法律取消的11項行政審批項目,在中央一級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806項,佔原有審批事項總數的一半以上。省級政府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2萬多項,佔原有審批項目總數的一半以上。
各地各部門還進一步規範了行政許可依據和實施主體。2004年清理行政許可依據2.5萬多件,其中廢止3981件、修改2493件;清理行政許可實施主體2389個,其中取消302個,調整71個。
記者還了解到,行政複議已成爲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途徑,近幾年來,中國每年通過行政複議解決8萬多起行政爭議,80%能夠做到“案結事了”,當事人對行政複議的滿意度逐年提高。
另外從會議上傳出的信息顯示,目前,中國已有1000多個地方政府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相對集中處罰和綜合執法的領域從最初的城市管理逐步擴展到文化、旅遊、礦山安全、農業、林業、水利等領域,使分散的執法力量得到整合,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執法擾民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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