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正式對“帶頭大哥777”王秀傑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准逮捕。這位“中國第一博”博主,以傳授股票經驗爲名非法收取入羣費,涉案金額高達1300多萬元。此案凸顯出“炒股博客”的法律風險。“帶頭大哥”被捕,炒股博客何去何從?
“無照經營”者遠非一人
自詡爲“散戶的保護神”、股票預測準確率超過90%、博客點擊量超過3000萬的“中國第一博”博主“帶頭大哥”,終於在警方的調查下露出其本來面目——真名不叫王曉而叫王秀傑,不是“萬國證券操盤手”,而是某銀行後勤部門職員。今年2月以來,王秀傑通過設立QQ羣推薦股票非法斂財,入會費高達1萬元,總涉案金額超過1300萬元。目前,參加過“帶頭大哥”股票收費QQ羣的部分網友已組織起來準備集體維權。
根據《證券法》與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未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然而在這輪突如其來的牛市中,“無照經營”的“股神”遠非“帶頭大哥”一人。
一個名爲“貝者證券”的博客稱,從2006年6月13日至今年7月13日的226個交易日中,“貝者”共押中685只漲停股。但媒體調查發現,“貝者”的成功祕訣在於抓住了這輪牛市連續漲停的特徵,推薦當天漲停而利好又未被充分消化的股票。但這樣的薦股方式並無可操作性,股票或者大幅高開或者直接封死漲停,投資者要麼買不到、要麼獲益甚微甚至可能虧損。“歡迎加盟,逢低佈局,互惠雙贏”暴露出其吸引委託理財客戶真實目的。
儘管“帶頭大哥”們的預測常常不準,也有不少“信徒”虧錢,但牛市掩蓋了他們的失誤。“牛市中人人都是股神,但當系統性風險來臨的時候,有哪個‘股神’規勸過大家清倉離場?”一位市場人士表示,要警惕莊家借“股神”散佈虛假消息,利用散戶跟風操縱市場。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一欣表示,與過去通過紙質媒體、股評家演講等方式影響股民相比,現代傳播方式的多元化,尤其是網站論壇、貼吧、博客、QQ羣,以及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的蓬勃發展,使發佈虛假信息、操縱股價等行爲更容易實現,也大大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股市“造神”誰在共謀
但客觀地說,“帶頭大哥”事件是我們快速發展、有待成熟的證券市場的一個副產品,是一些投資者缺乏必要理性、監管力度不夠等的必然結果。
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杜駿飛則指出,部分媒體在追逐熱點的過程中缺乏謹慎,未做基本的核實工作就進行廣泛報道,賦予了“股神”們從其他途徑得不到的“公信力”。
現代傳播途徑的多渠道,也使“股神”們獲取投資者的注意力和隨之衍生的經濟利益都空前容易。他們與各種媒介運營商形成了某種利益同盟——股評家獲得各種諮詢費、培訓費(背後可能還有資金藉機操作獲利),電視臺、網絡獲得收視率、點擊率,也就是隱含的廣告收益,手機運營商通過證券短信業務同樣賺得盆滿鉢滿。
炒股博客何去何從
從去年開始股市持續上漲以來,炒股博客廣受追捧,在天涯社區,“枕着永遠入眠”“股市掘金”等ID擁躉無數,部分炒股博客甚至還因爲點擊量大引來衆多“李鬼”。如今,“帶頭大哥”被查處,炒股博客何去何從?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一欣律師表示,在股市存在信息不對稱、股民需要證券諮詢的情況下,炒股博客有其合理性。但由於點擊和閱讀的廣泛性,炒股博客已超出個人心得的範疇,成爲一定程度上的公共產品,博主必須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政府也應該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強監管。
宋一欣說:“對於那些以炒股博客名義出現的,實質上實施非法經營、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散佈虛假證券信息、坐莊、操縱股價、內幕交易等行爲的,無論有否直接經濟利益還是間接獲益或致人損害的,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應當堅決予以打擊,並向廣大投資者提示風險。”
股評人士沙黽農說,炒股博客的博主們都應該以“帶頭大哥”爲戒,不要闖法律的雷區,廣大中小投資者也應該捏緊自己的錢袋,對自己的資金負責。
沙黽農說:“‘帶頭大哥’非法斂財畢竟只是個例,不能因此對炒股博客一筆抹殺,管理層完全可以通過加強監管和投資者教育來防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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