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舉行的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省審計廳廳長唐會忠日前作了《關於200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十餘家省直部門的違規情況,並提出了相關整改建議。
住房公積金:查出風險資金10億元
據透露,全省城市住房公積金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已形成風險或有潛在風險的資金10.48億元。調查發現,2005年,全省349.13萬在職職工中有244.02萬人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覆蓋率爲69.89 %,比全國平均水平高9.19個百分點,但岳陽、張家界、永州、湘西自治州等城市的繳存職工覆蓋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繳存公積金基數和比例不一致,造成不同收入羣體繳存住房公積金金額差距懸殊。全省城市住房公積金人均月繳存額排在前10%的人羣,大部分分佈在菸草、電力、電信、金融等壟斷性行業和效益好的企業,其人均月繳存額高達863.53元,而排在後10%的人羣人均月繳存額只有60.15元,前者爲後者的14.36倍,地區間繳存差距也較大。
收費公路:人員經費超計劃94%
全省收費公路專項審計通過審計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收費機構設置不合理、人員超編,管理經費嚴重超支。蓮易、臨長、潭邵、耒宜、衡棗等5個高速公路管理處實有職工3304人,超過省交通廳覈定編制182人,另有臨時工924人,2001年至2005年人員經費計劃2.15億元,實際支出4.18億元,超支2.03億元,超計劃94.4%。
收費管理處建設標準和規模失去控制。蓮易、臨長、潭邵、耒宜、衡棗等5個高速公路管理處機關建設共徵用土地540.32畝,建設投資1.47億元。
此外,違規減免、擠佔挪用公路通行費,造成還貸性資金流失。如部分市、州公路局擠佔、挪用公路通行費達9327.88萬元,影響了還貸計劃的執行。
政府採購:查出不規範採購金額近20億
在全省政府採購審計和審計調查上,查出2005年度各種不規範採購行爲金額19.21億元,發現6個市本級及87個縣(市、區)沒有實行管理和採購分離、部分政府採購項目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標、應納入政府採購的項目未實行政府採購等問題。如審計調查的861個採購單位,2005年共計有1738個應納入政府採購的項目未實行政府採購,採購額達5.54億元。
省直部門違規使用資金情況
●省財政廳對省直部門上年度結餘資金錄入“金財網”不及時,經審計抽查,省財政廳7個業務處室所歸口管理的省直部門,2006年結餘到2007年使用的網上資金餘額爲25.75億元,截至2007年3月底仍有6.65億元沒有及時上網。
●省衛生廳2006年該廳在編制預算時,未反映歷年結餘資金2569.4萬元,在當年預算執行時用於彌補支出154.82萬元,年底餘額2414.58萬元。2005年省直醫院和在湘部屬醫院實行藥品收支兩條線,由省財政廳、衛生廳設立專戶進行管理。15所醫院全年共上繳藥品收支結餘款1.19億元,按規定已返還8275.18萬元,其餘3581.12萬元由省財政廳、衛生廳商定方案進行分配,但未納入2006年度部門預算。2005年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前歷年結餘的財政資金1650萬元委託銀行貸款給衛技新村工程用於資金週轉。
●省民委2006年民族工作經費支出796萬元未納入部門預算。
●省發改委機關2006年將項目前期工作經費、規劃編制費、電子政務系統建設等專項資金420.03萬元用於機關行政經費。
●歸口省農業廳管理的省鄉鎮企業局2006年將“農業部鄉鎮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長沙)中心”建設資金61萬元用於行政經費支出。
●省公安廳2006年未按規定使用財政資金1365.26萬元。其中,公用支出擠佔居民身份證預算支出1104.05萬元,擠佔禁毒經費預算支出31.61萬元,擠佔出入境管理工本費預算支出229.60萬元。省公安廳新辦公大樓於2001年12月31日開工建設,至今尚未按規定向國土、建設部門辦妥規劃、報建手續。
●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及其下屬單位2006年將藥具、培訓等專項資金83.81萬元用於行政經費支出。
●省煤炭工業局至2006年底未及時安排使用專項資金323.9萬元。其中:省屬6家煤礦單位上交集中的維持簡單再生產的維簡費218.90萬元沒有撥給煤礦企業用於維簡項目;省財政2003年安排的春節慰問省煤炭工業局系統困難企業補助資金105萬元沒有及時撥付到單位。
●省高院2005年6月將老機關大院公開掛牌整體轉讓,拍賣成交價款9510萬元。經審計覈實,其中應上交財政的3934.27萬元截至2007年3月沒有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上繳省財政;省高院1990年牽頭並出資660萬元、省內外部分法院出資126.6萬元(共計786.6萬元),在張家界購地30畝修建住宅樓、招待所及營業門面,1997年就已交付使用,但至今未辦理規劃、報建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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