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透露,審計署已經決定請其他部門對其進行審計,地方審計部門也採取同樣辦法,此舉將破解誰監督審計部門的問題。
以鐵面無私著稱的李金華提出了“審計機關被審計”這個命題,把監督的矛頭對準了自己。這種“引狼入室”、大喊“向我開炮”之舉,爲審計機關贏得了更多的尊重和更熱烈的掌聲。細加解讀,隱喻有四——
其一,審計部門也是腐敗的高發區。衆所周知,審計者不是聖人,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不可能百病不侵。以審謀私、與被審計單位搞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在個別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去年發生的滄州審計員猝死事件便是明證。
其二,監督者的權力也需要監督。審計機關與紀檢、監察部門在防腐反腐上常常是“合作伙伴”,這種特殊的鏈條導致紀檢、監察部門很少對其進行即時的監管與制衡,給某些審計人員預留了以權謀私的運作空間。
其三,“自律”雖好“他律”更重要。實踐證明,在反腐領域,最大的制度缺陷莫過於要求權力者自律,而在他律上所爲甚少。只有完善外部監督,強化他律,才能保證監督這一社會利器更加鋒利。
其四,所有的監督機構都應該得到監督。當前,社會上不僅有“誰來審計審計部門”的疑問,也有“誰來監督紀檢部門”、“誰來監督司法部門”的疑問,讓所有的監督機構得到監督有着廣泛的民意期待。如今,審計部門率先“引狼入室”,在推動良性循環型、互相制約型的監督架構上有所作爲,有望成爲破解“誰來監督XX部門”的範本,引來“蝴蝶效應”。(湖南高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