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5年8月30日,中國女商人趙燕被毆案在美國布法羅進行法庭審理,毆打趙燕警員洛德斯出庭接受法庭調查,圖為當天洛德斯(左)和他的辯護律師科恩走出法庭。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三年前中國游客趙燕指控在美加邊境遭美國邊防執法官員毆打一案,25日出衍生新枝節。原案被告—海關與邊界保護局(CBP)執法人員洛德斯(Robert Rhodes)向紐約州水牛城的紐約北區聯邦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狀告美國國內安全部『在中國政府的壓力下』,使他成為刑事指控的『錯誤對象』,不但被開除,還失掉所有福利。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發言人25日指出,指控中國政府對美國施加壓力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據報道,洛德斯訴將他的前僱主國內安全部以及解僱他的三名CBP長官列為被告,聲稱他失去年薪七萬元的工作後,無法找到新工作,求償2500萬美元。
報道稱,此案特別提及中國政府施壓,使美國司法部門、國內安全部及下屬的CBP對洛德斯采取不公平的措施,對他進行刑事起訴;2005年被判無罪後卻遭解僱。支持洛德斯的『邊防執法員之友』(Friends of Border Patrol)也正炒作這一議題。
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一直密切關注趙燕案。領事館發言人高文棋25日表示,中國公民在美遭不公正待遇,領事館有責任確保中國公民在美應有的權益,關注此案是理所當然的。不過,指控中國政府對美國施加壓力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洛德斯稱全案只有他被開除,這是因為中國政府當時向美方表達強烈不滿,美國在中方壓力下,對他提出刑事控訴,案件結束後又使他失去工作。法庭文件指出:『CBP的三名官員因應當時對洛德斯極有偏見的刑事調查,他們為那些希望取悅中國政府的政客服務,因而犧牲洛德斯。』
趙燕案檢察官否認洛德斯的指控,聲稱案發不久就對洛德斯進行刑事調查,當時趙燕被毆重傷的照片都還未外流,中國官方尚未介入。美國政府需在30天內對洛德斯的民事訴訟進行響應。CBP對此案未作評論。
同時,趙燕要求一千萬賠償金的民事案也在同一法庭待決。據了解案情的人透露,趙燕目前在美國協助律師取證。
天津人趙燕2004年7月在美加邊境彩虹橋頭與洛德斯等發生糾紛,趙燕在被拘捕衝突中身體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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