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勇。
司法考試通過率低司法人才青黃不接
考試—敗北—再考,每年通過率僅10%左右,因而很多人把司法考試稱爲“中國第一考”。今年9月,我國第六次司法考試將舉行。據《法制週報》記者調查,司法考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司法“職業門檻”的作用,但也導致了基層司法系統人才青黃不接,“新鮮血液”的輸送出現嚴重“循環障礙”。
2007年7月26日,針對基層法院人才斷層現象,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勇在接受《法制週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在我國地方各級法院創設巡迴法官職位,可解“法官荒”之急。
“僅兩人通過司法考試”
“我們區,包括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在內的整個司法系統,五年來僅兩人通過司法考試。”衡陽市某區法院立案庭負責人孫逸(化名)告訴記者。他尷尬地婉拒記者稱他爲庭長,“我沒有通過司法考試,不能當法官,因此只能稱爲立案庭的負責人,不能稱爲‘庭長’。”
2005年,該法院甚至只有兩名“全職”法官,負責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庭的所有工作;另外還有一名副院長,在兼顧行政工作的同時,接手幾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整個法院就兩杆半槍”,勉強達到開庭需配備“三審一書”(三個審判員一個書記員)的最低要求。
2006年4月,該院行政庭庭長轉任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人才進一步流失,導致法院的審判工作幾乎難以正常開展。迫不得已,該法院只得從鄰縣法院“借”來一名法官應急。人才缺失的困境,同樣困擾着其他基層法院。該法院領導被迫趕赴湘潭大學法學院,提前引進了一名尚未畢業的法律碩士研究生。
該法院一位負責人不無憂慮地告訴記者,“自實行司法考試製度五年以來,在區檢察院和法院,分別僅有一人通過司法考試。老的要退休,年輕的跟不上,法院面臨青黃不接的困境。”即便如此,按照法院系統機構改革的要求,參照公務員的離退休辦法,在基層法院,男法官到50歲、女法官到45歲,一般應當離崗。
數據顯示,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基本上維持在10%左右。許多考生考試沒有通過,再轉戰下次司法考試,參加司法考試的人數像滾雪球一樣持續上升。基層司法系統中能通過司法考試者更是寥寥無幾,一旦通過司法考試,該人很快能被任命爲副庭長以上職務,扶搖直上。衡陽市珠暉區法院的一位書記員,在通過司法考試後,兩年內即被提升爲庭長。
“待遇差難留住人才”
“那是虛銜,我們根本得不到相應的待遇。就拿我來說吧,我是法院黨組成員、刑事庭庭長,頭銜挺大的吧。但是我這麼多年了,還是副科級,工資才1000多元,老婆下崗了,孩子要念書,養家餬口都難。”湖南省一位基層法院庭長向記者訴苦。
“司法考試打造的是精英化人才,那就應當給予精英化的待遇。”但是,無論從級別、工資來講,現實與理論狀態相去甚遠。2006年4月,衡陽市中級法院、衡陽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親自帶隊,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政法名校,招聘十餘位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但通過司法考試後,一些政法名校的畢業生便去了沿海城市工作。
前述那位庭長認爲,“這與基層司法系統的待遇緊密相關。”一名基層法院的書記員,月收入在700元到800元不等,法官的待遇也只有1000元左右。“這受制於目前法院的財政狀況,自2007年4月1日起,法院依規定取消了其他訴訟費,訴訟費也減了將近一半。我們支持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百姓的負擔,但法院的財政撥款卻沒有相應地增加,我們的收入與工作付出不成正比。”因此,一些司法系統的工作人員想着調離。
“律師也有一定的缺口,通過司法考試的律師助理,會選擇去省會城市或者沿海城市。我們比不上檢察院、法院,要自己養活自己,因此很難從高校引進高素質法律人才。相對來說,基層的機會要少一些。”一位曾在基層司法局工作過的律師說。
法官職業的尷尬
“我們真的很累。”一位基層法官告訴記者,“人才短缺導致工作人員超負荷運作,累;人情世故關係處理,累;法律更新快,學習進修不斷,累;我們選擇了這個職業,累一點沒有關係。但是,法官職業現在成了‘高風險的職業’。”近幾年來,法官被報復傷害的情況屢有發生。如貴州的優秀法官蔣慶,被她幫教過的刑滿釋放殺害;雲南省會澤縣法院娜姑法庭的王光環,在執行一件贍養案件的過程中被執行對象殺害;雲南高院某高級法官被當事人在辦公室用藏在衣服裏的鐵棍打傷;法官遭受侮辱誹謗、誣告陷害、致傷致殘的事件也屢見不鮮。“我也曾經被人威脅過,被我審判的犯罪嫌疑人揚言要弄死我全家。”
職業本身的危險還可以預料得到。而來自體制本身的障礙——心理不平衡,則難以掃除。“在外人眼裏,我們司法工作人員很風光,其實我們的收入並不高,買件像樣的衣服都要掂量掂量。”於是,個別不安於現狀的司法工作人員,想着法子“撈一把”,這些人不但破壞了司法部門在公衆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也自食苦果。比如今年6月,衡南縣法院副院長王遠鵬和民事庭庭長譚靜就在“雙規”後被依法逮捕,“知法犯法,我也爲他們感到很悲哀。”該法官表示,“所以我們要不斷壓抑自己,如履薄冰,生怕自己陷進去。有些時候我甚至告訴妻子,我一旦想‘伸手’,你一定要拉住我。”
但是,很多辭職“下海”的同事不斷帶來誘惑,“相對來說,他們的收入高多了,年收入是我們的數十倍,同樣也累,但是值得。有時候我真想跑到廣東,先掙點錢再說。”因爲家庭原因,該法官一直留在基層法院,“但是,也許哪天我也會離開這裏。”
鼓勵措施難奏效
爲了補充法官數量,提高書記員通過司法考試的機率,一些法院不得已支持書記員休假,備戰司法考試。據知情人士透露,一般來說,對於一位系統學習過法律的本科生,要順利通過司法考試,準備時間不能少於三個月。即便是法學專業的碩士、博士,也很難在一個月內突擊通過司法考試。“至今,在這些法律傳統名校裏,不難發現碩士、博士在司法考試中失敗的現象。據我所知,法學教授都有通不過司法考試的。”
因此,法院一般允許書記員請假一個月,全力應對司法考試。在不影響審判期限的前提下,法院儘可能把案件安排到司法考試以後開庭。2006年9月下旬,某基層法院突然遭遇庭審“井噴”現象。“一般來講,七月份是農忙季節,農民們忙於農活,不會選擇在這個時候打官司;而八月份進入書記員備考白熱化階段。到了考試結束後,基層法院遭遇庭審‘井噴’現象,也不足爲奇了。”該知情人士說,“到了今年9月下旬,這一幕將重新上演。”
爲了鼓勵通過司法考試者,除任命副庭長等職務外,一些法院甚至採取報銷書本、考費、獎勵現金等措施,有的法院對通過司法考試者的獎金已高達一萬元,即便如此基層司法系統考試通過率依舊難大幅提高。
降低法官標準不可取
爲了緩解人才危機,一些邊遠、經濟困難地區提議,降低初任法官資格條件甚至降格錄取新人,基層司法系統的精英化要求開始“打折”。針對基層法院這些狀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勇指出,一定要“堅決制止降格錄用審判人員的做法,以免有損今後的法官制度改革”。
謝勇告訴記者,“在湖南懷化、湘西等市州,很多法院的法官人數短缺三分之一以上。”2004年全國“兩會”期間,身爲全國政協委員的謝勇提交了《設立巡迴法官職位是保持法官資源供求動態平衡的有效措施》的議案。在議案中,謝勇建議中國借鑑美國的成熟做法,參照國內教育扶貧、師資輪替的成功經驗,在我國地方各級法院創設巡迴法官職位,以解“法官荒”之急。法官在巡迴法官職位上的工資、福利待遇,由各高級法院規定統一的標準,由派入法院支付。
曾留學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陳岱鬆先生認爲,“司法考試的正面、積極意義有目共睹,司法系統工作人員的素質大幅提高不容否認,中國司法隊伍開始走上了精英化道路。但是,相對於英美等國來說,中國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地位與待遇還有很大差距。”
一位法制辦負責人指出,“基層法官、檢察官短缺現象只是暫時的,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問題能得到解決。目前要做的是提高基層司法人員的待遇,充分保障法官的權利和生命安全。”
相關鏈接
部分省份司法人才
嚴重短缺
據瞭解,部分省份的司法人才短缺情況嚴重。2006年3月9日,中組部、中編辦、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制定出臺了《關於緩解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人民法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的意見》;同年7月6日至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成都召開全國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座談會,探討緩解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法官短缺問題。
據悉,截至2006年底,陝西省仍有7個基層法院、24個基層檢察院,連續5年沒有一人通過司法考試。多數基層院雖有少量人員通過司法考試,但仍遠遠不能彌補法官、檢察官的缺口。截至2005年底,廣西自治區法院法官人數,比1994年減少了681人,實際空編1342名;全區檢察院實際空編1073名。有的基層兩院甚至出現隊伍斷層情況,全區16箇中級人民法院30歲以下的法官僅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