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通知要求,各地要採取措施遏制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勢頭。同時,國務院批准建立了由銀監會牽頭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張濤昨日(27日)透露,去年,我國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和集資詐騙案兩類案件就達到1977起,比2005年增長28%;涉案金額達到了293億元,也比上一年有所增長。
今年前5個月,上述兩類案件立案725起,同比增長67.8%,涉案金額達65億元。
從目前案發情況看,非法集資大致可劃分爲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2006年,以生產經營合作爲名的非法集資涉案價值佔全部非法集資案件涉案價值的60%以上。
張濤說,現在所謂的“地下基金”,目前沒有發現一起是真實的,從目前偵辦的案件來看,這方面確實存在不少問題。國家目前也正在對私募基金進行規範。
現階段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包括,一是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如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三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目的。
通知要求,省級人民政府要把依法懲處非法集資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區依法懲處非法集資的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相關各部門一旦發現非法集資苗頭,應及時協商省級人民政府依法妥善處置,並通報“聯席會議”。
張濤表示,非法集資活動如果觸犯了刑律就會追究刑事責任,從罰金、罰款一直到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果涉嫌集資詐騙會處以死刑。
以高額利息回報爲誘餌,小學沒畢業的王俊和他人以北京生態源農業高科技有限公司爲名,騙取民間投資款人民幣6996萬餘元。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被控制造這起集資騙局的生態源董事長王俊當庭認罪。到目前爲止,此案審理結果尚未有具體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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