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養寵物不養小孩有人天亮後互不相識
什麼是婚?什麼是戀?沒了標准答案
曾幾何時,戀愛結婚生子過日子還是人們對婚戀的期望;可現在,什麼是婚?什麼是戀?沒了標准答案。婚戀方式如今『百花齊放』得讓人眼花繚亂,有了網絡手段的飛躍,有了觀念思維的開放,有了社會容忍的增加,五花八門的婚戀層出不窮。當然,既有人
實踐著,也有人批評之。
斷背
隨著李安導演的同性戀題材電影《斷背山》火遍全球,『斷背』一詞也成了同性戀者的別稱,而同性戀者也更多地走進公眾視野,大家也沒將其當洪水猛獸。
丁克
他們是絕對的新潮夫妻,在他們眼中,養孩子還不如養寵物:不要小孩,只要生活及經濟自由。
閃婚
互相了解建立一定感情基礎再談婚論嫁對他們來說太費時費力,『閃婚』一族追求的是效率,戀愛、交往時間能短就短,盡早結婚成家纔是最重要的。
網戀
虛擬的網絡給『網戀』一族留下了無限的想象空間,盡管是『望梅止渴』式戀愛,但他們還是樂此不疲。不過,這種戀愛往往和『見光死』聯系在一起。
網婚
互聯網讓許多過去想都不敢想的事變成了現實,『網婚』就是其一。雖然是虛擬婚姻,但許多人還是操辦得有滋有味。
一夜情
1000種相識有1000種故事,但1000種一夜情只有一種結局———天亮後,我們不相識。
婚外戀
俗氣點說,就是『通奸』。也有人認為是由激情產生的性愛,但往往它與不負責任與見異思遷聯系在一起。
非婚同居
顧名思義,就是只同居不結婚,有婚姻的事實、沒婚姻的束縛。 (鄭華如)
語錄
『有人說,婚姻是最現實的愛情,那麼愛情是否需要公證呢?這是擺在人們面前的一個新課題。』
——領結婚證先辦財產公證,《羊城晚報》1999年7月23日報道了深圳這種新現象,標題即是:現實的愛情變得越來越現實。
『人們最難以容忍的行為類型列前三位的是納妾、婚內強制性行為和找三陪小姐,而最後三位依次是:婚前性行為、離婚和未婚同居。』
——1998年10月17日,《羊城晚報》報道了一次當代人婚戀觀網上調查。調查表示,六成人認為『對第三者不應有什麼懲罰』,女性較男性的態度更為嚴厲。針對當時的婚外戀違不違法的討論,82%被調查者贊同『人的感情是復雜的,即使當初最慎重考慮的婚姻,也不能保證不發生變異,因此,不應將其歸為非法之列』。
『13歲幼女八次一夜情令鞍山法官左右為難,一宗奇案催生一項新法。』
——2003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一項新的司法解釋,稱『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羊城晚報》2003年3月11日報道,這個司法解釋源於發生在鞍山一個案例:一位網名『瘋女人』的13歲女孩發生了八次一夜情,但對方均不知道她的真實年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