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題】臺灣“總統”候選人馬英九
臺北法院昨天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公訴檢察官在庭訊論告階段,增列論罪法條,將“公務背信罪”納入。對此,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指出,“背信罪”以受任事務爲前提,馬英九對他領到特別費,受任的任務是因公支用,犯罪事實要件沒有認識,即使檢察官增列論罪法條,也不會影響馬英九無罪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