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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馬英九。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辯論終結且訂於八月十四日宣判。馬英九庭訊後接受訪問時表示,強調他根本沒有犯罪,因為既沒有犯意也沒有犯行,檢方至今所提證據都不足構成他犯罪,對遭起訴只能用痛心疾首四個字來形容。
臺北法院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直到晚間十一時庭訊結束,審判長宣布將於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時宣判。馬英九另並發表一份辯論聲明強調沒有犯罪意圖,也沒有犯罪行為。
馬英九受訪表示,檢方晚間以一百二十八分鍾論告,其中只有十幾分鍾在談他的主觀犯意。自今年二月十三日遭起訴,他坐在法庭裡經歷人生非常不同的階段,等待法官對他的清白作出一個審判,最後感謝庭上細心審理,仍要強調他根本沒有犯罪,因為既沒有犯意也沒有犯行,至今檢方提出的證據都不足以構成他犯罪。
他指出,奮斗不只是為個人的清白,而是為了高達數萬個已領用特別費的『首長』,不希望在這制度不是很健全的特別費議題上,不要讓這些『首長』來承擔制度缺陷的風險。今天在法庭內已將這些問題說得很清楚,靜待八月十四日的宣判,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庭的公正有期待。
至於公訴檢察官增列論罪法條,將『公務背信罪』納入,馬英九表示,對這案件不會影響。他從事公務可說是清廉自持、奉公守法,卻被以涉嫌貪污起訴,對他來說比失去生命還痛苦,對這樣的起訴是完全無法接受,只能用痛心疾首四個字來形容,過去四個多月非常積極冷靜准備訴訟,為清白作最大奮斗。
馬英九指出,檢方指稱他已坦承特別費是公款,這完全不符合事實,因為他在偵訊筆錄裡曾說假如特別費是公款,要改變制度纔行,這表示他認定並非是公款,他沒有翻供。
對其他遭告發的『首長』特別費案偵辦情形,馬英九說,『我的案子都要宣判了,其他的人呢?』,『連傳訊都沒有,我的內心能夠不感慨嗎?』,媒體詢問他認為是何原因未偵辦,馬英九說,『他們說是人力不足,大家一起來思考是什麼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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