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於今年6月發佈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專項治理的通告》。通告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目前,本市確定的自拆期限已過,但仍有不少違法廣告設施逾期沒有自行拆除。截至昨天下午記者發稿時,市容綜合執法部門已經率先對衛津路上的近100塊違法廣告設施進行了強拆。從今日起,各區綜合執法部門也將按照執法程序,對轄區內所有違法廣告進行強拆。
這次戶外廣告專項治理範圍包括中心城區154條主幹道路、快速路、17條放射線、外環線、高速公路、國道(天津段)及其兩側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本市16片重點繁華地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周邊地區、海河綜合開發改造規劃區域、風貌建築保護區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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