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現在每個月的生活費用是多少?
任貞朝:房租800多元,伙食費和生活費1000多元,醫院留着我的病牀,但我不想住在裏面,感染科的病人太多,我怕被傳染。
記者:談談你最近的狀況?
任貞朝:我是去年8月29日提出起訴的。因肝腎聯合移植後,終身要吃藥,又沒工作,生活負擔不起,家裏還有一個10歲的兒子。
記者:你是索賠金額最高的病人?任貞朝:對。我也是病情最重的病人,因爲我的肝腎都換掉了。爲了治病和打官司,我把鄉下的房子都賣掉了,兩層樓賣了7萬元,現在又花得差不多了,光冬蟲草就花了3萬多元,在海南托熟人買的。
記者:你以前的職業是什麼?醫療有保障嗎?
任貞朝:我以前是當公安的,1988年下崗後沒有公費醫療了,現在什麼都不能報。
記者:現在的治療費用要多少?索賠600萬元的依據是什麼?
任貞朝:吃藥加上打針、抽血,一個月算下來最起碼都要5-6萬元。我的律師提出賠償金額大約600萬元,怎麼算的我也不清楚,大概是按每個月最低消費來算20年的總費用。
記者:爲什麼把醫院作爲唯一的被告?你怨恨醫院和醫生嗎?
任貞朝:醫生對我很好,陸主任、蔡常潔醫生,還有我的主管醫生孟偉,聶醫生等等,他們照顧我很長時間,現在見面還經常囑咐我不要拿掉口罩,怕我感染了。我很感激他們。但是我還是要告醫院。中山三院一直說打錯針的藥不是他們自己去買的,是廣東省招標中心規定要用的,他們叫我去告藥廠,聽說藥廠倒閉了,你說我能怎麼辦?如果這個藥是美國進口的,你總不能叫我告去美國吧?律師說按法律程序應該是中山三院賠了我,他們再去找藥廠賠。希望媒體能幫助我,我在這裏人生地不熟。
省醫師協會發表《聲明》
醫方也是假藥受害者依法追究事件責任者
廣東省醫師協會就齊二藥假藥事件發出《聲明》。《聲明》指出:
在這次惡劣的假藥事件中,深受其害的不單是患者及其家屬,還有醫方———中山三院。廣東省醫師協會發言人透過媒體表述如下態度:
中山三院是功臣。中山三院以過硬的醫術及時發現“亮菌甲素”是問題的禍根,從而有效地控制了事態的發展,迅速制止了假藥在全國的使用,避免了災難的擴大。中山三院爲全力救治病人,爲構建和諧醫患關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醫患雙方應攜手共同應對所造成的損害。藥品是國家立法管理的一種特殊商品,涉及研發、生產、監督管理的各環節,中山三院使用的亮菌甲素是經過正規招標合法渠道進入的,使用也沒有違反規定,所以藥品出現的問題與中山三院無關,責任完全在於生產廠家。我們認爲,誰生產的誰負責,誰審批的誰負責,誰監督的誰負責。
我們堅信司法部門一定會依法追究事件的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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