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駕校一舉成名
因駕校受到指控
郭亮究竟因何落馬?直至昨日開庭,情況才首次浮出水面。
長治市檢察院指控郭亮犯有貪污、受賄罪。其中的指控包括,郭亮在擔任長治市交警汽校校長、長治市交警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辦理假驗資手續、簽訂租賃協議等手段,將國有駕駛員學校變更爲股份制的長治市南垂駕駛員學校,從中侵吞公款447萬餘元;2005年5月,郭亮在爲大同市交警支隊購置的週轉房裝修時,同時爲自己購置的個人住房裝修,付裝修款時利用職務之便,向大同市通協駕校索報款項167947元,將其中76264元用於支付個人住房裝修款。
在昨天的庭審中,有關駕校的性質問題成了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這座始建於1992年的著名駕校,曾位列全省八大文明形象工程。時任長治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的郭亮,因爲在創建駕校中的功勞,從此聲名鵲起,先後擔任駕校校長、長治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
對於駕校的性質問題,郭亮說,1998年,國務院嚴令禁止政法機關經商辦企業,長治市交警支隊遂於當年5月主動註銷該校,派駐學校的六名幹警也分別迴歸交警系統,但學校其餘教職員工無法安置,這些人隨後共同出資,組建成立了長治市南垂駕駛員學校,學校名稱也更名爲“長治市南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學校變更後,你和學校徹底脫離關係了嗎?”公訴人問。“我認爲不能叫變更,是註銷。”郭亮糾正說,“畢竟傾注過心血,也不可能徹底斷絕關係。”“你是說,你和駕校仍有緊密的聯繫,是嗎?”公訴人又問。“也不能這麼說,”郭亮再次糾正,“就好比兄弟倆分了家,弟弟向哥哥請教治家之道,不等於說兩人還是一家。”
中午休庭時,郭亮第一次調轉頭,在旁聽席上搜尋着家人的身影。前兩排座位上,坐滿了長治政法系統的諸位官員。郭亮遲疑片刻,伸出手與這些曾經的同事相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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